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文件要求,我分局组织编制了《汕头市潮阳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金灶镇、西胪镇、棉北街道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及乡村振兴产业项目)》(以下简称《方案》),现予以公示,主要情况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6年9月3日至2026年9月12日,共10个自然日

二、公示内容

1.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的原因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5年耕地保护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指出,需稳妥有序推动存量占用耕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切实保障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和乡村振兴合理用地需求,从源头上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汕头市潮阳区2013-2020年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要求在2027年7月底前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工作。本次项目均位于潮阳区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外,且未落实相应建设用地规模。本《方案》中项目不属于开发区和产业园项目,不属于城镇居住用地,属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5、6种情形。

2.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情况

本次使用潮阳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0.9918公顷,共涉及31个地块,地块编号为ZZ001-ZZ031,分布于潮阳区金灶镇东仓村、东坑村、华岗村、金沟村、桥陈村、桥前村、溪头村、仙阳村、新基洋村,西胪镇西凤村、东凤村、竹岭村、内峯村、龙溪村及棉北街道,共15个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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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胪镇西凤村加工厂(ZZ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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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胪镇西凤村工厂(ZZ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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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胪镇西凤村万家和家具厂(ZZ005)、西胪镇西凤村家私家具厂(ZZ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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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胪镇东凤村农产品加工厂(ZZ007)、西胪镇东凤村益成农文旅休闲酒馆(ZZ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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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胪镇竹岭村工厂(ZZ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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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胪镇东凤村加工厂(ZZ012)、西胪镇东凤村
农产品工厂(ZZ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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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胪镇东凤村工厂(ZZ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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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胪镇内峯村汽修厂(ZZ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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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内八食品有限公司农产品加工厂(ZZ016)和西胪镇龙溪村屠宰厂(ZZ017)

3.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耕地保有量:本次建设用地周转规模的使用地块涉及占用现状耕地0.0105公顷,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原则,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落实补充与占用耕地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不会对潮阳区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产生影响。

永久基本农田:本次建设用地周转规模的使用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后,潮阳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布局保持不变。

生态保护红线:本次建设用地周转规模的使用地块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潮阳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及布局保持不变。

建设用地规模:本次建设用地周转规模的使用面积为0.9918公顷,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后,潮阳区的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有局部调整,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9918公顷,承诺将在三年内通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措施归还除农村村民住宅和殡葬设施以外的其他建设使用的周转规模,归还后建设用地面积不会发生变化。

三、公示方式

在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同时在项目涉及的镇及村(社区)公告栏张贴公示。凡与上述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且对公示事项存在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提出意见(意见采用书面形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联系电话:83816730

附件:汕头市潮阳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金灶镇、西胪镇、棉北街道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及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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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