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阜新市交通局对细河区海清路(217省道)重新进行了修复养护,道路设计速度变更为60公里/小时,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辽宁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应用管理工作规范》要求,现将海清路的限速值由之前70公里/小时修改为60公里/小时,以下区间测速点位限速值随之修改。

1.海清路新地路口至温泉城高速口路段东向西方向,区间长度2300米,限速60公里/小时;

2.海清路温泉城高速口至新地路口路段西向东方向,区间长度2300米,限速60公里/小时;

交通管理部门将对细河区以上2处路段内超速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驾驶员依法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行车,安全出行。

公示期5日

阜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