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行为违法吗?

该行为当然违法,需承担多重法律责任。

在行政责任上, 网红“安澜”P图伪造“捐款百万”截图并在网络平台公开发布,声称“灾后重建,略尽绵薄之力”,导致上千点赞和涨粉,引发了公众的误解和关注。这种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散布谣言,谎报……灾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构成要件,属于典型的编造虚假信息行为,该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网络秩序和救灾秩序,公安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依法对其作出罚款、行政拘留等治安行政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民事责任上,该网红公开承诺不可撤销,尽管该网红实际上仅捐了1元,但其在社交媒体上公然发布百万元捐款截图的行为,在法律上应被认定为面向社会公众作出的公开承诺捐赠。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23年)》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的,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平台责任上,平台可依据用户协议,对该账号采取封禁、禁言等措施。根据新闻,小红书平台在接到相关情况反映后,对涉事帖子进行了处理,并对该用户采取了禁言措施。

受赠方可以起诉要求兑现吗?

受赠方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完全有权起诉要求兑现。

一方面,法律依据充分。如前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23年)》第四十一条赋予了慈善组织在捐赠人拒不交付时的直接请求权,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直接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同样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公益性质的赠与,赠与人不交付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这两部法律为红十字会提供了明确的请求权基础。

另一方面,法律上属于公开承诺。网红在首页头条晒出捐款截图,并配文支持“灾后重建”,该行为已经构成一个明确、特定的公开承诺。而法律约束其公开作出的承诺行为本身,而非其行为的真实性。

再一方面,起诉请求能否得到支持,还需考量该网红是否有权行使穷困抗辩权。从实体层面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与《慈善法》第四十一条,行使该项权利的前提是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且该恶化发生在作出捐赠承诺之后,形成根本性、严重的负面变化,已经严重影响自身生产经营或者家庭基本生活。而在程序层面,即便符合上述实体要件,按照《慈善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捐赠人也不能直接免除捐赠义务,还应当履行前置程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相关情况,之后才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即便网红不满足穷困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案涉捐赠义务在法律层面虽可得到判决支持,但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仍可能遭遇现实困境。若义务人为拥有数十万乃至数百万粉丝的网红主体,一般具备相应财产能力,捐赠义务具备现实履行可能性。但倘若其仅为普通人,即便权利人取得胜诉生效裁判,也可能因义务人无足额可供执行的财产,最终形成裁判仅停留在纸面、权利难以实际兑现的局面。说通俗点,该捐赠法律上能要求兑现,和实际能兑现可能还有一点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