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设站收费
日前,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宣城至东至高速公路泾县至青阳界段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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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宣城至东至高速公路泾县至青阳界段设站收费经营的请示》(皖交路〔2026〕10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宣城至东至高速公路泾县至青阳界段设站收费。
全线设4个匝道收费站,站名分别为“黄村收费站”(位于K5+050m处)、“泾县西收费站”(K16+142m处)、“桃花潭收费站”(K24+150m处)、“查济收费站”(位于K30+904m处),由安徽建工集团泾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收费。
二、收费经营期限30年,自开通之日起收费。
收费标准、免费范围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在各收费站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8日
编辑:张雪洁 审核:李寒 监制:李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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