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和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文件精神(晋民发[2026]4号),关于印发《山西省老年人能力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国家标准,阳高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工作,为保障评估结果公平、公正、公开,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评估对象及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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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异议受理
公示期间,如本人、监护人或群众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阳高县民政局提出复评申请,反应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真实线索。
按照政策规定,对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评,复评由无关联评估机构开展,复评结论为最终结论。
受理单位:阳高县民政局
监督电话:6622232
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程序确认评估结论,落实相关养老服务政策。
特此公示
阳高县民政局
2026年9月8日
小编:李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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