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晚,陕西延安市宝塔区第二中学发布情况通报,回应网传“家委会私收200元/人给老师送礼”一事。
通报的核心信息很清晰:经核查,网传事件为该校高一某班家委会,在未告知学校、未向班主任报备的情况下,私自建立家长微信群,由4名家长代表在群内私自收取费用200元/人,并用此费用采购了蛋糕、鲜花、水杯、水果、零食。其中鲜花、水杯赠予班级任课教师,蛋糕、水果、零食供班级学生集体食用。
处理结果也很快:已完成对该班级全体家长的全额退款(200元/人),赠予任课教师的物品当天已全部退还。学校对家委会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并重申严禁任何班级、家委会未经报备批准私自收取费用、擅自使用资金购置礼品赠予教师。
“不知情”三个字,为什么让人难以信服
通报里最扎眼的表述,是“未告知学校、未向班主任报备”。翻译成大白话就是:这事学校和班主任都不知道,是家委会自己干的。
但仔细想想这条链路:4名家长代表,建了一个新的家长微信群,在群里收费,用这笔钱买了鲜花和水杯,然后把东西送到了老师手里。整个过程,班主任完全没有出现在任何一个环节里。
一个班几十个家长,突然多了一个收费群,群里在接龙交钱,这种事在家长圈里不可能悄无声息。别的家长没有向老师反映过?家长群里没有人@过班主任问一句“这是什么费用”?即便班主任本人没有主动参与,“不知道”和“没有察觉”之间,隔着的是日常管理的失位。
更值得追问的是:鲜花和水杯,最终是怎么送到老师手里的。是家委会成员自己拎到办公室的,还是通过学生转交的?如果是后者,学生把东西放在老师桌上的那一刻,老师有没有问过一句“谁让送的”?这些细节,通报里没有说。
家委会“背锅”,不是第一次了
这已经不是家委会第一次以“私自”的姿态出现在通报里。
2026年1月,重庆巴蜀科学城中学家委会向每名学生收取263.3元,以现金形式转交班主任,明确拒绝公示明细。家长追问这钱是学校要的还是家委会要的,班主任、家委会、校方三方沉默推诿。同年2月,重庆巴蜀中学桂花园学校初三某班被曝3年收了18.18万班费,班主任的回应同样是“不知情”——“从不碰钱、不过问金额,对具体收费情况不了解”。
2026年3月,重庆一小学被曝收取1500元清洁费请保洁打扫教室,学校的回应如出一辙:家委会“自发委托”。
每一次的剧本都高度相似:家委会出面收钱,争议爆发,学校和班主任表态“不知情”,退款了事,没有人真正被追究。
有评论一针见血地概括了这套机制的运作逻辑:学校将责任转给班主任,班主任将责任转给家委会,家委会再转给全体家长。最终,当问题出现时,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是“被迫”的,没有人真正为此负责。
家委会为什么会变成“万能背锅侠”
一个本该代表家长发声、参与学校管理监督的组织,为什么会沦为收费和送礼的“白手套”?
根源在于家委会的定位从一开始就被模糊了。按照教育部的指导意见,家委会的核心职责是沟通学校与家庭、参与学校管理监督、支持学校教育工作,而不是替代学校承担通知发布、收费执行、礼品采购这些本属于校方的职能。
但在现实中,家委会成员大多由班主任“钦定”或“认可”的家长担任。他们面临一个天然的困境:一方面想为班级做点事,另一方面又担心得罪老师、影响自己孩子。于是,不少家委会成员学会了察言观色、揣摩上意,而非真正代表家长发声。
当“支持老师工作”被理解成“替老师收钱送礼”,家委会就从家校桥梁变成了校方的执行末端。而那些不愿意交钱的家长,面对的是一个无法拒绝的处境:别的家长都交了,你不交,孩子在班里怎么待?老师会不会有想法?有网友把这种“自愿”形容得毫不客气:“这不叫自愿,这叫有人拿枪指着你说‘你自愿把钱交出来’。”
退钱容易,退掉“背锅”的惯性很难
延安这所中学的处理速度不算慢。事发后全额退款、约谈家委会、重申纪律,该做的动作都做了。从程序上讲,这件事已经有了一个“闭环”。
但真正的闭环不在于退回了多少钱、退还了几件礼品,而在于下次再有家委会想“私自”建群收费的时候,班主任会不会第一时间知道、第一时间叫停。
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么下一次,同样的通报还会出现,同样的“不知情”还会被写进去,同样的评论还会被发出来——只不过换一个学校、换一个班级、换一个金额。
家委会不应该成为任何人的“防火墙”。健康的家校关系,不应该有背锅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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