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一件的珍贵文物失踪,结果文物还没查清,举报人自己的烧烤店却在两个月内被5个部门轮番“照顾”了15次,最后硬生生被逼得关门停业!
这究竟是正常的行政执法,还是“打击报复”?
事情要从2010年说起,那年菏泽工地挖出一艘元代沉船,出土110多件文物,其中3件元青花,央视《探索・发现》专门做了一期节目,叫《闹市中的古沉船》。
今年6月,一个叫张先生的烧烤店老板,他反复比对央视当年的画面和菏泽市博物馆的馆藏,发现一个问题:
节目里有个半埋在土里的青花杯,清清楚楚,但移交清单和博物馆里,都没有这件东西。
他6月底向山东省文旅厅实名举报。8月6日,省文旅厅和菏泽市文旅局都确认:介入调查了。
然后,怪事来了。
从7月初开始,他在牡丹区开的 "老百姓烧烤园",被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消防,5个部门轮番上门,两个月15次,最夸张的一天三个部门同时到。
投诉内容五花八门:消防不合格、卖狗肉、违建、卫生不达标、油烟扰民。
查下来什么结果?
除了自然资源部门认定他搭了一个177平米的钢筋棚属于违建、要求自拆之外,其他投诉大多查无实据。但客人一看执法人员天天来,生意没法做了。
9月7日,他关门了。
更邪门的是,这期间他摊位上还发生了“女子开套牌车砸瓜”的恶性事件。
砸瓜的人后来被警方拘留了。面对质疑,当地相关部门的回应基本是“接到12345投诉,例行检查”,对举报人的动机表示“不清楚”。我当时还出视频说过这个事。
首先,所有检查的源头,都是12345热线转办的投诉。
那问题来了:同一家店,两个月被投诉15次,涉及 5 个部门,大多数查无实据 ——12345应不应该识别出这可能是恶意投诉?
目前 12345 的回应是:无法认定为异常。但实际上,多地 12345 已经建立了恶意投诉甄别机制,对同一主体短期内反复投诉、内容明显不实的,可以标记、可以约谈投诉人。
如果菏泽的 12345 没有这个机制,那是制度漏洞;如果有但没启动,那是执行问题。
这一层,张先生的怀疑有合理基础,但还不能直接定性。
其次,5 个部门 15 次检查,合不合规?
注意,这里有一个关键文件,2025 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里面写得很清楚:
能合并的不得重复检查,能联合的不得多头检查,能书面核查的不得入企现场检查。
那5个部门分别上门、一天来三拨,有没有做到 "能联合就联合"?
如果每个部门都是独立接 12345 工单、独立上门,那确实可能在程序上 "各自合规",但整体效果上违反了国务院减少入企频次的要求。
这里要中立地说一句:烧烤店确实有违建,177 平米钢筋棚没有规划许可证,自然资源部门立案查处有法律依据。所以不能说所有检查都是无中生有。
但问题是 —— 其他四个部门的检查,是否也都有充分的立案依据?
还是说,只要有投诉就必须上门?
再就是,如果真是打击报复,法律上怎么算?
这是最关键的一层。我国《宪法》第 41 条规定,公民有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监察法》《信访工作条例》也都有举报人保护条款。
如果查实有人利用12345平台反复捏造事实投诉,目的是让张先生的店开不下去,那投诉人可能涉嫌寻衅滋事或诬告陷害;
如果有公职人员参与其中、利用执法权配合报复,那就是滥用职权,属于监察委管辖的职务犯罪。
但注意,这一切的前提是 "查实",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投诉人和文物举报有关联,也没有证据证明执法人员是受人指使。
所有事情的起点,是那个青花杯。
如果文物没丢,是张先生看错了,那后面的事可能真的是巧合;
如果文物真的丢了,而且当年考古存在原始照片遗失、没有文物登记表等违规,那这件事的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不是一个烧烤店被查的问题,是价值上亿的文物流失、相关人员可能涉嫌失职甚至犯罪的问题。
听听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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