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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网9月17日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邹城市孟子湖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进行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审查。

现对该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内容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邹城市孟子湖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邹城市城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依据:《邹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邹政发(2026)4号)、《邹城市中心城区污水专项规划(2026-2035年)》(邹政字(2026)20号)

4、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邹城市大束街道

5、拟用地面积:

总面积7.1879公顷,本次新申请用地7.1879公顷

其中农用地6.9174公顷(耕地2.8323公顷

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0.2705公顷

6、拟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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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3日(7个工作日)

三、公告地点:建设项目现场、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四、联系方式:0537-5355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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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告日期: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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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邹城网、来源: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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