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传统黑恶犯罪及关联犯罪线索
1.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操控地方事务、垄断侵吞集体资产、控制公共资源、征地拆迁煽动村民闹事、阻挠项目施工漫天要价等“村霸”“乡霸”违法犯罪线索;
2.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占资源,垄断、控制市场、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管理、合法经营秩序等“沙霸”“矿霸”违法犯罪线索;
3.在城市街道或繁华地带拉帮结派、逞强斗狠、欺压百姓、破坏一方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居民人身安全以及盘踞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市场、串通定价、控制物流货源、收取保护费、破坏营商环境等“街霸”“市霸”违法犯罪线索;
4.胁迫、教唆、引诱、欺骗未成人参与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的黑恶犯罪线索。
(二)新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1.软暴力催收:为索取债务,在线上线下采取滋扰、威胁、恐吓、跟踪、守候等软暴力手段进行讨债的违法犯罪团伙。
2.恶意索赔:以打假维权为幌子,通过大量差评、恶意投诉举报、网络施压等方式,向商户、企业强行索要高额赔偿的违法犯罪团伙。
3.舆情敲诈:假借“舆论监督”、新闻采访、网络爆料、自媒体曝光等名义,以发布负面信息相要挟,编造夸大负面信息,制造舆论压力,向企业、个人索取财物索要高额费用的违法犯罪团伙。
4.务工敲诈:以务工入职为手段,故意制造矛盾纠纷,采取集体上访、围堵工地、阻挠施工、网络造势等方式,向用工单位索取高额“赔偿款”的违法犯罪团伙。
5.碰瓷敲诈:故意制造人身、财物受损假象,借机向对方勒索赔偿,有组织实施碰瓷讹诈的违法犯罪团伙。
6.强迫消费:在经营活动中,以低消费诱导进入,在消费时采取威胁、滋扰、纠缠、胁迫等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购买商品、强买强卖的违法犯罪团伙。
7.色情敲诈:利用色情交易、色情引诱等方式设局,在交易时采取“仙人跳”等方式实施威胁恐吓、勒索钱财的违法犯罪团伙。
8.裸聊敲诈:以交友为名主动搭讪诱导裸聊,截取、录制不雅照片、视频后以此为要挟,以群发亲友威胁、勒索钱财的违法犯罪团伙。
9.网络套路贷:以网络借贷为名,暗中收取“砍头息”“服务费”虚增债务,恶意制造违约迫使逾期,配合“电话轰炸”“短信骚扰”等软暴力行为逼迫还债的违法犯罪团伙。
10.网络暴力:在网络上大规模谩骂、侮辱、诽谤,编造谣言,雇佣网络水军,组织群体对立,滋扰伤害他人,扰乱网络秩序的违法犯罪团伙。
二、线索反映渠道
1.全国统一线上举报平台
网上搜索全国“12337”智能举报平台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登录举报平台。
2.灵丘县扫黑办
举报电话:0352-8522383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大同市灵丘县委政法委(邮编034400)
3.灵丘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0352—8524110
举报邮箱:lqxgajshb@163.com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大同市灵丘县公安局扫黑办(邮编034400)
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可通过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扫黑办举报。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绰号)、主要违法犯罪事实及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诬陷他人,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鼓励实名举报,注明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扫黑办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灵丘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16日
小编:李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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