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关心下一代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辽宁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辽人社函〔2026〕134号)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充分酝酿,集体研究,拟确定沈阳市和平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80家单位为辽宁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刘长林等200名同志为辽宁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附后)。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4日。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关工委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公示电话:024-86890063
公示邮箱:lnsggw@126.com
邮政编码: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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