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九龙站海关查获一名进境旅客携带甲基甲卡西酮4袋,俗称“丧尸药”“浴盐”,毛重(含包装)4.3克。
当日,海关关员在对进境旅客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男性旅客进入海关监管区未主动申报。这名旅客全程低头看手机,躲避关员视线,关员随即对其拦截检查。
经进一步检查,关员在该旅客随身背包内发现用透明塑料袋密封的可疑晶体4袋,毛重(含包装)共4.3克。后经专业机构鉴定,在上述晶体中均检出4-甲基甲卡西酮成分。4-甲基甲卡西酮是国家规定管制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2025年版)中第268号物质,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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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来源:海关发布、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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