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各企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深刻认识非法化工生产的严重危害,督促各相关部门清醒认识“打非治违”工作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坚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织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不断增强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持续保持严查严打严治高压态势,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忻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1起非法违法“小化工”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2026年6月8日,接到山西省应急管理厅移送的关于山西金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存放危化品的有关线索,忻州市成立了联合核查组开展核查,确认该企业为非法违法“小化工”窝点。现场存放盐酸、硫酸、液碱3种危险化学品,不具备安全存在条件,未存入专用仓库内。设置有反应釜,配套蒸汽、制冷、离心、板框压滤机、双锥、闪蒸等生产设备,未发现生产运行及作业痕迹,无成品、半成品及生产废料遗留。同时核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未经许可非法销售23吨氢氧化钠的行为。目前移送司法机关1人,问责公职人员3人,该企业已被关闭取缔,设备设施已拆除,物料已清理。忻州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对企业非法储存、销售危险化学品行为处以30万元罚款。
安全警示:
各类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组织生产,严禁超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作业;严禁将车间、厂房违规分包、转租给不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严禁非法购销、存储、生产危险化学品。严格落实风险辨识管控,所有化工项目,必须做到正规设计、手续齐全、设施完备、人员持证上岗,坚决杜绝土法工艺、简陋装置冒险作业。
小编:李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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