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港鹏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联网的公示

根据《全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联网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我支队对贵港鹏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联网条件进行验收。经验收,该公司符合联入全国统一的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可以授权打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贵港鹏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乐斐

机构地址:贵港市港南区东津镇东津村旧屋屯(原长卡岭纸箱厂)

公示时间: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9日止(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实名向贵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大队(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1064号)反映,联系电话:0775-4290259。

纪检监察举报:公安民警辅警及其亲属违规参与经营的,可向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贵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9月29日

图文: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大队

采编:甘 霖、李良意

责编:莫清清

审核:甘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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