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第一天,一场发生在湖南怀化的严重交通事故,让高速公路免费政策再次值得讨论。
10月1日凌晨2时7分,沪昆高速怀化段,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先与一辆小车刮撞,随后又与前方车辆发生碰撞并引发燃烧,事故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目前,货车司机因涉嫌疲劳驾驶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
涉嫌疲劳驾驶的责任需要依法调查认定,道路湿滑、车辆状态、驾驶行为等具体因素也有待查清。但事故发生时的交通环境,同样值得注意。
事故发生前一天,怀化方面已经预测,今年国庆当地高速公路日均流量约25.98万辆,是平日的3.04倍;10月1日峰值达到28.59万辆,是日常流量的3.35倍。其中,小型客车预计占89.36%,货车仍占9.54%。换句话说,在正常运行的物流货运体系没有停下来的情况下,大量旅游、探亲小汽车突然涌上高速,客货混行强度在极短时间内急剧上升。
放到全国看,这个数字更加惊人。交通运输部预计,今年国庆7天全社会跨区域人员流动量达到21.3亿人次,平均每天约3亿人次,是平时的1.7倍;公路出行占90%以上,仅10月1日高速公路车流量就可能达到7100万辆次。
当如此巨大的车流同时进入高速公路,应该重新问一句:实行了14年的重大节假日高速免费政策,今天是否还在发挥当初期待的作用?
一、当年的政策,首先是为了解决收费站拥堵
高速免费始于2012年国庆。当年的政策文件写得很清楚,实施目的首先是“提升收费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快捷出行”。交通运输部后来在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也多次明确,重大节假日免费政策的主要目的,是缓解收费站交通拥堵和方便公众出行。
这在当时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十多年前,人工收费仍然占据主流。交通运输部统计,免费政策实施以后,小型客车通过收费站的时间由每辆14至20秒缩短到2至4秒,收费站通行效率显著提高。与此同时,出行成本降低,也带动了旅游、汽车租赁等服务业,刺激消费、拉动内需成为免费政策的重要附加效应。
但十几年以后,技术条件已经变了。
2019年以来,全国基本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大规模推广ETC。交通运输部数据显示,相关改革实施后,拥堵缓行收费站平均减少约65%,车辆平均通行速度提高约16%。过去那种汽车排成长队、司机摇下车窗递卡缴费的场景,已经大幅减少。
今天国庆高速真正堵在哪里?更多是在主线、枢纽、隧道、服务区、景区出口,以及交通事故形成的瓶颈处。
也就是说,政策面对的问题已经发生变化。2012年需要解决的是“收费导致的堵”,今天更突出的是“车太多导致的堵”。
交通运输部其实很早就注意到了这个副作用。其公开答复中曾明确指出,免费通行以后,一些重要干线交通量剧增,远远超过设计通行能力,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又极易造成长时间、长距离拥堵。
原本为缓解拥堵出台的政策,在部分时段和路段上,可能反过来强化了交通峰值。
二、高速其实从来没有真正“免费”
免费只是意味着车主不再支付通行费,并不意味着社会没有支付成本。
当7100万辆汽车集中进入高速公路,时间成本、油耗成本、拥堵成本、管理成本和事故风险仍然存在,只不过不再体现在收费票据上。
更加值得研究的是交通结构。
大型货车承担着正常物流运输任务,不可能因为国庆放假就全部停止运行。云南今年国庆甚至专门对部分重型货车实行分时段高速限行,政策理由之一就是“提高路网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湖南则在国庆期间临时开放28处高速应急车道,以缓解潮汐拥堵。
这些非常规管理措施本身就在说明:节假日极端流量已经给正常道路系统带来压力。
小汽车和重型货车的行驶特征完全不同。重型车辆质量大、制动距离长,长途运行时间长;假日自驾车辆中,又存在驾驶经验不同、道路不熟悉、频繁变道、寻找出口和服务区等情况。高速公路越接近饱和状态,每辆车能够保留的安全空间也越小。
怀化事故最终原因需要等待调查,但当地国庆首日流量达到平日3倍以上,是已经可以确认的交通背景。把这类事故全部归咎于某一个驾驶员,会遗漏道路系统所承受的极端压力;反过来,把事故归因于免费政策,同样缺乏证据。真正应该评估的是:集中免费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放大了本来就存在的节假日潮汐交通。
三、促进长假消费的政策工具已经不止高速免费
有人担心,调整高速免费会影响旅游和消费。这个问题当然应该认真考虑。
但促进消费与高速免费已经不能简单画等号。
今年9月,文化和旅游部启动全国国庆文化和旅游消费月,各地将举办超过2万场文旅活动,发放超过3.1亿元消费券和消费补贴。扩大消费的政策工具,已经从十多年前相对单一的降低交通成本,扩展到消费券、景区优惠、演出赛事、夜间经济、金融优惠等大量具体场景。
休假制度也正在发生变化。国家近年的消费政策明确提出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鼓励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实行弹性错峰休假,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广中小学春秋假。2026年《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仍然继续强调这些方向。
这其实提供了另一条思路:与其不断强化“一年几次、全国一起出门”的消费模式,不如把出行和消费分散到全年。
高速免费本质上也是一种财政和公共资源安排。政策实施十多年以后,原有收益和新增成本都应该重新测算。可以比较的方案并不只有“继续免费”和“完全取消”两个极端,还可以研究分时收费、错峰优惠、非高峰时段减免、年度免费里程、ETC定向优惠等办法,让价格重新发挥调节流量的作用,同时保留必要的公共福利。
十多年前,取消收费能够让车辆更快通过收费站;十多年后的今天,我们面对的已经是7100万辆汽车同时上路、部分地区流量达到平日三倍以上的新现实。
四、政策没有必要多年一成不变。
湖南怀化的事故不能成为取消高速免费的直接理由,却提供了一个重新观察节假日交通系统的窗口。高速免费是否继续,已经到了应该把拥堵、安全、物流效率、公众福利和消费拉动放到一张账上重新计算的时候。取消免费,也应当成为正式政策评估中可以公开比较的一种选项。
真正需要回答的问题已经不是“高速免费是不是福利”,而是:在今天的交通条件和消费环境下,还有没有成本更低、效果更好、又能避免把几千万辆汽车集中赶上高速公路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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