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施行以来,大理白族自治州全覆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活动,以法治赋能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制度化成果、基层常态化实践和群众自觉性行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从示范创建向依法治理提质升级,擦亮“苍洱处处石榴红”民族工作品牌,持续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成果。
抓实“关键少数”,发挥示范作用
大理州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及时安排部署,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全州普法总体规划、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和党组理论学习必修课,以“关键少数”带动全州各级干部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领导干部主动扛起学习宣传主体责任,带头领学解读、带头交流研讨,提升依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以“头雁效应”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工作走深走实。截至目前,州、县(市)两级已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13次,州、县(市)委常委会10次、政府常务会13次专题学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深化学习培训,筑牢思想共识
聚焦全员教育培训,大理州不断丰富学习载体、拓宽学习范围,持续筑牢全社会民族团结进步法治思想共识。全州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面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主体班次、干部在职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重要内容,实现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立足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度融入国民教育体系,把法律知识、民族团结理念全面融入全州中小学、职业院校、高校思政课堂及教师常态化培训,常态化打造“石榴籽思政课堂”,推动民族团结法治教育贯穿育人全过程。以青少年群体为重点,持续开展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系列宣教活动,引导全州青少年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争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守护者、传播者、践行者。精准面向重点群体开展专题培训,分层分类对领导干部、民族学会、宗教团体从业人员开展全覆盖培训,当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宣传员、讲解员、执行员。截至目前,全州累计开展专题培训56期,参训人员5000余人次,实现重点人群学习培训全覆盖。
强化宣传教育,构建宣讲体系
大理州整合统战、宣传、民委、司法、新时代文明实践力量组建普法志愿服务队伍,借助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覆盖宣传。志愿宣讲队伍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民族团结进步广场、法治文化阵地,深入乡镇、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宣讲,在集市、广场、田间地头,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宣讲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基层讲堂、法治下乡、线上宣讲等多元形式,推动法律宣传进机关、进乡镇、进村社、进校园、进宗教活动场所、进景区、进企业,实现普法宣传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州共开展专题宣讲活动80余场,发放宣传册2万余册,覆盖人群12.6万余人,张贴宣传标语5700余张。
新媒体全域学,拓宽普法阵地
线上线下联动发力,拓宽普法宣传阵地,打造常态化指尖普法新格局。充分依托“学习强国”平台、州县主流媒体、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矩阵,常态化推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政策解读、普法短视频、民族团结小故事等内容,各级各部门累计发布普法图文、短视频200余期,打破线下宣讲时空限制,让群众随时学、随手学、自主学,让民族团结法治理念触手可及、入脑入心。
以赛促学、以学促行,9月2日至4日,大理州举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暨说课比赛,来自全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58名教师同台竞技;9月15日,大理州举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知识竞赛,来自全州20支代表队的100余名选手激烈角逐,营造了比学赶超、全员学法的浓厚氛围,持续掀起全州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聚焦全域创建,激活内生动力
大理州坚持学用结合、以法促建,以法治力量激活全域创建内生动力。严格对照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法律规定和要求,深耕全域化、常态化、特色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目前,5个县(市)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全州12县(市)全部获评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各行各业建成一大批各级各类示范点位,实现全域创建、层层覆盖、全面提质。
推行“民族团结进步+”融合发展模式,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文旅发展、非遗传承深度融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出台旅游促“三交”十项行动方案,推动全州41个A级景区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依托大理州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试点城市培育,搭建各族群众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的坚实平台,以法治之力书写新时代大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民族时报记者 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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