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长期拖欠物业费、电梯费、水电费等费用超40万元,近日,广西扶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等多家单位被物业公司列入催缴名单,引发关注。物业方面回应,相关单位已在走流程解决。一纸催缴通知引发舆论热议,这件事不只是普通的物业合同纠纷,更是一堂关乎政府诚信、依法行政的现实公开课。
机关单位作为物业服务的使用方,和普通业主一样,与物业公司构成民事合同关系。享受安保、电梯运维、公共区域保洁等服务,就应当依约支付相关费用,这是基本的契约义务。值得玩味的是,催缴名单里就有主管物业行业的住建部门。平日里,住建部门承担着规范物业管理、督促市民按时履约、化解物业欠费矛盾的监管职责。监管者自身长期拖欠费用,形成“要求别人履约,自己却久拖不付”的反差,难免消解监管公信力,也容易让群众产生“双重标准”的观感。
“正在走流程”,是不少机关单位面对欠费问题时常见的解释。客观来看,行政单位经费拨付有严格的财政审批流程,款项支出需要按预算、按程序办理,存在流程周期可以理解。但流程不能成为长期拖欠的挡箭牌。预算编制、款项申请应当提前谋划,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这类常态化运行支出,理应纳入年度经费统筹。长达数年的欠费,暴露出部分单位预算管理、合同履约、后勤管理存在短板:合同签订后履约跟踪缺位,经费保障衔接不畅,问题发现后没有及时协调化解,小事拖大,最终被公开催缴,损害政府形象。
政府公信力,藏在一件件小事里。普通居民拖欠物业费,会被物业催缴、面临诉讼;机关单位作为公共机构,更应当成为践行契约精神的示范者。公职部门手握公权力,在社会治理中承担引导、示范作用,倘若在民事合同中习惯性拖延履约,会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一旦公众形成“公账可以慢慢拖”的印象,不利于物业纠纷化解,增加基层治理成本。
当然,这件事也不宜简单定性为恶意欠费。相关单位既然已经启动流程,就应当明确时间表,尽快结清欠款,同时复盘问题根源。一方面,厘清欠费背后是预算缺口、流程梗阻,还是后勤管理疏漏,补齐制度漏洞,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另一方面,财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可以此为契机,对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物业、水电等合同履约情况开展排查,建立常态化对账机制,把合同履约关口前移,避免再出现长期积欠。
机关单位带头守约,不是额外要求,而是依法行政、建设诚信政府的应有之义。期待此次事件能够妥善收尾,更希望各地以此为警示:公权力不仅要在行政执法中守规矩,在民事往来、日常履约上同样不能“打白条”,以点滴守信,守护好群众心中的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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