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是典型的“肉包铁”
发生事故时,骑乘人员更容易受到伤害
但部分人总是以身犯险
抱着侥幸心理随意闯红灯
如果叠加逆行,不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等行为
后果不堪设想…
案例一
钱某驾驶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行经某路段时,因闯红灯,与罗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钱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二
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横穿马路,与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骑手佩戴的头盔因未系卡扣,撞击时被震飞,头部失去防护,当场不幸身亡。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路口的红灯
不是“限制”,而是无声的“保护”
请每一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别拿片刻的侥幸,去做生命中最愚蠢的赌注
近期,东莞交警实拍曝光一批
骑行“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的驾驶人违法行为
车牌:东莞BF7160
东莞市塘厦镇宏业北路西强街交叉口
车牌:东莞CZ9482
车牌:东莞EQ5305
东莞市塘厦镇宏业北路西强街交叉口
车牌:东莞226868
东莞市东坑镇东兴路中心
车牌:东莞GX9391
东莞市东坑镇东兴路中心
车牌:东莞EW1092
东莞市高埗镇高埗大道与振兴东四横路口(北向南)
车牌:东莞FC3567
东莞市高埗镇高埗大道与高龙路交叉口(南向北)
车牌:东莞Z54551
东莞市高埗镇高埗大道与高龙路交叉口(南向北)
车牌:东莞AC1007
东莞市高埗镇高埗大道与高龙路交叉口(南向北)
车牌:东莞G24667
东莞市虎门镇滨海大道与体育路交叉口
文明出行、安全驾驶
东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坚决抵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东莞交警
编辑 | 章和
中新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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