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大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大同市主城区部分区域限行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范围

用于运输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放射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货物的车辆。

二、限行区域

1.旧北环路(不含)以南—庆新路(含)以东—开源街(含)以北—恒顺路(含)以西—云州街(含)—北环路(不含)—白登路(不含)上述道路围合区域。

2.南环西路(不含)以南—平顺路(含)以东—德源街(含)以北—G208二淅线(不含)—206省道(不含)—平安大道(含)—旺泉路(含)以西上述道路围合区域。

三、限行时间

上述区域全天24小时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

四、通行备案

因运输、卸货等原因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应当提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备案,经批准后按指定时间(7:00—21:00,避开高峰时段)、指定路线通行。本通告自2026年10月18日起施行。请相关车辆驾驶人提前规划绕行路线,对违反禁令标志行驶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特此通告。

大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0月10日

小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