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邑县公安局关于开展违法停车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

武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邑县公安局关于开展违法停车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机动车停放秩序,保障道路通行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自2026年10月8日起,组织公安交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在县城区内开展违法停车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

自2026年10月8日起,周一至周五6时至8时开展集中整治。根据整治成效适时调整行动时间。

二、集中整治范围

106国道(不含)以东、东风路(含)以南、东昌街(含)以西、宁武路(含)以北。

三、严管路段

以下路段为机动车违法停车严管路段,提醒的同时对违法停车行为直接依法处罚:

建设路全路段、新华街全路段、腾达街全路段、东昌街全路段。

四、停车位禁停日期和时段

1、周一6时至8时:建设路(106至腾达街)

2、周二6时至8时:建设路(腾达街至新华街)

3、周三6时至8时:建设路(新华街至东昌街)

4、周四6时至8时:建设路(东昌街至窦后大街)

5、周五6时至8时:富达路(106至腾达街)

请广大驾驶员严格按照标牌指示的禁停时间段驶离车辆。

五、整治重点

(一)违法停车行为。机动车在禁止停车路段停放;在禁停时间段内停放。

(二)乱停乱放现象。占用人行横道、斑马线、盲道停车,影响行人安全通行的行为;占用消防通道、应急救援通道停车,妨碍应急处置的行为;占用公交站点,影响公共交通正常运营的行为;在交叉路口、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出入口无序停放,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行为。

(三)长期占用公共资源行为。在路内(含停车位内)长期停放的“僵尸车”及各类罩车衣闲置车辆;擅自设置或者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者在停车位设置停车障碍的行为。

六、相关提醒

(一)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将车辆停放在停车泊位内,并按照标志标牌指示的时间规范停放。

(二)请勿在设有禁停标志或未施划停车泊位的地方停放车辆。

(三)机动车请勿违规占用人行道、消防通道、盲道。

(四)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僵尸车”及罩车衣车辆,请车主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自行驶离;逾期未驶离、无法联系车主或拒不配合的,将依法处罚。

请广大居民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