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10 月 12 日上午,江岸交警九中队民警开展路面巡查工作时,发现一辆农用三轮车在武汉大道高架道路上行驶。农用三轮车安全防护性能弱、车速较慢,在高架快速路通行极易引发追尾事故,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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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险情后,中队民警迅速开展处置工作,锁定涉事驾驶员及违法车辆信息,并通知驾驶员李某到中队接受调查处理。经询问核实,驾驶员李某为图出行方便,心存侥幸驾驶农用三轮车驶入武汉大道高架,江岸交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李某违反禁令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罚款100元并记1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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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交警温馨提示:高架、快速路属于城市快速通行通道,禁止农用三轮车、非机动车、行人以及低速载货车辆驶入。此类车辆制动、防护条件有限,与快速通行的机动车混行,极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广大驾驶人出行前请规划好路线,严格遵守道路禁行规定,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违规驶入禁行路段,自觉文明安全出行。(记者:奚伟 通讯员:张慧 肖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