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庆假期,钦州市平陆运河畔、三娘湾和龙门港等近岸海域水绿天蓝、景美如画,白鹭悠然翩飞于绿意盎然之间,游客游船交织。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生态质量稳居一类……一幅世纪工程与生态保护协同共生、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大工业与红树林、白海豚同在的美丽钦州新画卷徐徐展开。

钦州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紧紧聚焦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积极回应群众美好生活期盼,聚力蓝天碧海、青山绿水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以履职实效助推美丽钦州建设迈上新台阶。

依法开展生态“年检”

每年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脉”。 重点关注空气优良天数比率、细颗粒物(PM2.5)浓度、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主要污染物减排等指标完成情况,紧盯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等情况,针对性开展实地调研,摸清找准主要不足和“短板”,深入研究集众智,提高审议意见质量。创新监督方式,同步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推动“一府两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协同、发力更精准。

对茅尾海水质不达标、城镇排污管网不够完善、重点流域水质不稳定、污水收集率较低等难点问题,坚持久久为功,以年度调研“回头看”、代表视察等方式,持续督促相关部门予以改善解决,推动逐步补齐“短板”。茅尾海水质历时七年首次达到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目标要求,市河东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等一批污水处理设施相继建成运行,城市污水收集率由2020年41.24%提升至67.08%,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实现“十四五”目标,近岸海域优良面积比例从“十三五”平均值79.5%提升至89.4%,PM2.5年均浓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单位GDP能耗强度等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锚定环境治理“靶向”

积极回应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盼。以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钦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钦州市中心城区绿化条例》四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以及调研供水管理工作为抓手,精准聚焦群众普遍关注的饮用水安全、垃圾收运处置、污水收集处理、黑臭水体整治、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治理、沿街餐饮环境卫生管理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加快完善设施、组织专项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实现生活垃圾全面无害化处理、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巩固提升、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提档升级、建筑垃圾消纳场建成运行、城市绿化面积持续扩大、餐饮油烟排放逐步规范等,生态环境治理取得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明显成效,助力生态惠民。

助力打好涉重金属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紧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有关部署,常委会主要领导牵头研究开展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监督,推动钦州市立行立改类污染源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两个中长期整治类污染源按计划整改、开展常态化监管。

主动为高质量发展增绿添彩。检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结合工作调研持续关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近岸海水养殖尾水治理、红树林湿地保护、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完善、节能降碳等情况,推动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犀丽湾生态修复入选《海岸带生态减灾协同增效国际案例集》、海水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覆盖面积不断增加、畜禽养殖粪污处理水平有了较大提升。

紧盯跟踪闭环“问效”

专项监督跟踪“盯”。《钦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如何?常委会实地调研跟踪了解,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针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明确、大件垃圾收运、厨余垃圾收处等弱项,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市民代表询问有关部门,并提出加快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落实、完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等审议意见,推动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

审议意见落实跟踪“盯”。通过听取汇报、书面报告、专门调研、重点跟进等方式,强化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的后续跟踪,持续督促相关部门深化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巩固提升治理成效。

代表履职跟踪“盯”。组织代表小组围绕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改进、平陆运河沿线群众饮用水安全保障等集中视察,人大代表提出完善沙井岛和白石湖片区排污设施、加快新型环保蚝排推广改善海洋生态环境等建议,持续进行督办,推动取得沙井岛片区排污管网及泵站建成运行、白石湖旁沟渠水体问题明显改善等实效,助力打造美好生态环境。(姜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