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近日,北京市经开区消防救援支队的监督执法人员在对北京长久世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多处严重消防安全隐患。

经核查,该单位IT机房内消防电话故障、喷淋末端测试无水,售后接待区下喷淋未设置集热罩;1层办公区与展厅、二层办公区与维修区等均未设置防火分隔;二层办公区、售后接待区中控室安全出口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售后接待区杂物间、财务室储藏室未设置感烟探测器和自动灭火设施;售后接待区单轨钢制卷帘未做喷淋保护。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此外,该单位二层维修区安全出口堆放杂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经开区消防依法给予北京长久世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4.2万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 刘倩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