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出租车司机“碰瓷”案,被告吴某故意不踩刹车撞上准备变道的车辆,再抓住车主怕担责、怕麻烦的心理索要赔偿,甚至与汽修厂串通虚增维修金额骗取保险理赔。
不足一年的时间内,已查实的作案事实达20起。受害人年龄从26岁到61岁,遍布各行各业。目前,被告人吴某因犯诈骗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抓住车主心理,还有汽修厂“打配合”
被告人吴某原本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日常驾驶出租车在城区营运。他利用公众普遍认知中“变道车辆发生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规则,刻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钱财。
经查,2025年1月至12月期间,吴某在成都简阳、双流、成华、锦江、金牛、武侯、新都等地的立交桥、城市主干道、高架出入口伺机作案。行驶中,吴某时刻紧盯周边车辆,一旦发现前车打转向灯准备变道,便稍加油门撞上去,或者故意不踩刹车,人为制造两车擦碰事故。
事故发生后,吴某抓住私家车车主怕麻烦、不想担责、担心扣分处罚的心理,以出租车停运产生“营运损失”为由,当场向被害人索要现金赔偿。
不仅如此,吴某还与固定汽修厂串通“打配合”,虚增车辆定损、维修金额,骗取保险公司理赔资金。被害人投保的保险公司因此向吴某及其指定修理厂支付数千元不等的定损、维修款。
法院判定主观恶性明显,数罪并罚
不足一年作案20起,被害人最小26岁
法院查明,在不足一年时间内,已查实的作案事实达20起。受害人年龄从26岁到61岁,遍布各行各业。有车主当场转账几百元、上千元“赔付”营运损失;吴某反复使用同一套路,在城市道路连续上演“碰瓷”骗局。
办案机关指出,吴某的行为不仅让车主蒙受财产损失,不少受害人还因事故产生心理压力;其套取保险理赔资金的行为,还扰乱了保险行业正常秩序,破坏了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身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本应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却利用自身对道路规则的熟悉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多次骗取被害人钱款与保险理赔款,主观恶性明显。此类“专业碰瓷”隐蔽性强、连续作案,严重侵害群众财产权益,扰乱道路交通与保险市场秩序。
综合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以诈骗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退缴其诈骗违法所得14870元退赔各被害人;责令其退赔毁坏财物损失24190元。
法官提醒广大驾驶员:驾车变道务必仔细观察、谨慎操作;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要急于私下转账赔偿,应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联系保险公司,切勿因怕麻烦选择私了,避免落入“碰瓷”圈套。
法官同时强调,交通法规守护道路安全,绝不能被不法分子当成违法牟利的工具。任何刻意制造事故、骗取钱财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曾馨逸缪双武红星新闻记者 颜雪 实习记者 帅毅恒
编辑 李钰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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