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邵阳市大祥区应急管理局公布《翠园街道邵阳市第七中学“2·1” 一般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26年2月1日17:40许,湖南邵阳市大祥区翠园街道邵阳市第七中学室内体育馆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2万元。
事发经过
2026年2月1日13时左右,湖南省宏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市第七中学房屋、围墙鉴定项目承包单位)员工王某波与另一名同事黄某进入邵阳市第七中学,对体育馆钢结构进行安全鉴定作业(经事后勘查,作业位置离体育馆地面高度约10米)。17时45分左右,王某波意外坠落至下方的二楼看台上,坠落于地时王某波身上未佩戴安全绳。学校正在体育馆带学生训练的体育教师熊某第一时间发现险情,旁边学生家长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熊某同时电话向学校领导报告。急救车辆于18:05左右抵达现场,迅速将伤者送往邵阳学院一附属医院进行抢救。王某波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仍因伤势过重不幸身亡。
直接原因
安全鉴定作业人员王某波违规作业。邵阳市第七中学房屋、围墙鉴定项目体育馆钢结构安全鉴定作业位置离体育馆地面高度约10米,属于特种作业中的高处作业,王某波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参加培训考核取得高处作业特种作业证书从事高处作业;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在未到达安全位置提前解除安全绳保护。
处理建议
湖南省宏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被建议予以行政处罚;邵阳市第七中学对此次事故负管理责任,建议由邵阳市教育局对该校进行通报批评,责成其向邵阳市教育局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此外,邵阳市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站、邵阳市教育局、翠园街道被建议责成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湖南省宏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张某、项目现场负责人韩某凯,被建议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邵阳市第七中学门卫保安张某华、体育馆管理人员刘某香,被建议由学校按照内部管理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对在事故调查中发现的有关部门的公职人员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等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进行调查。
高处作业属于特种作业范畴
从业人员除了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
并考核合格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
方可上岗作业
高处作业“六不准”
请牢记
来源:综合自邵阳市大祥区应急管理局、澎湃新闻
编辑:刘以结
校对:汪珉钰、黄剑鹏
审核:杨郁民、方迪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