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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车驾管业务便民服务,简化办事材料,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自2026年10月22日起,办理委托代办类业务,请优先通过“交管12123”APP发起实名电子委托。电子委托无需提交纸质委托书,全程留痕,安全可追溯。对于未成年人、无智能手机等特殊情形,无法办理线上电子委托的,可按规定提交纸质委托书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施行之日起,广大车主、驾驶人在委托他人代办车驾管业务时,应优先通过“交管12123”APP中的“业务委托申请”功能发起实名电子委托。

二、电子委托书单次委托有效期不超过30天,请在有效期内办理业务申请。被委托人与实际业务办理人不一致,或委托业务与实际申请业务不一致的,应当重新委托。

三、被委托人办理业务时,需携带车主(驾驶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办理业务所需其他材料,到车驾管业务大厅核对信息后办理。

四、对因特殊原因无法使用智能手机或在线办理电子委托的,仍可按规定提交纸质委托书办理。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交管12123实名电子委托操作指引

钦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大队

2026年10月15日

附件:

交管12123实名电子委托操作指引

一、电子委托书申请

(一)进入业务委托申请

1.打开“交管12123”APP,首页点击【更多】。

2.在【便民服务】栏目下选择【业务委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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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填写委托信息

1.选择委托业务类型:机动车业务或驾驶证业务。
填写具体委托事项(如补换领驾驶证、新车上牌等)。

2.设置有效期止(单次委托有效期不超过30天)。

3.填写受托人信息:姓名、身份证明名称、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

4.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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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确认并提交

1.仔细核对业务委托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2. 提交成功后,点击【查看电子委托书】即可生成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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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消电子委托操作流程

(一)若因特殊情况需取消未使用的委托:

1.进入【业务委托申请】页面。

2.找到“未使用委托书信息”栏目。

3.点击【取消委托】→【确定】,即可完成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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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温馨提示(重要注意事项)

(一)代办所需材料:被委托人需携带车主/驾驶人本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及办理业务所需其他材料,到车驾管大队业务大厅核对信息后办理。

(二)有效期限制:电子委托书单次委托有效期不超过30天,请在有效期内办理业务申请。

(三)一致性要求:被委托人与实际业务办理人不一致,或委托业务与实际申请业务不一致的,应当重新委托。

来源:钦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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