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印发《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优化调整番禺区道路停车泊位使用费标准的通知》(番发改规字〔2026〕3号)。通知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记者对比发现,番禺区对道路停车泊位使用费标准进行了多项调整,包括将收费计时单位设置为15分钟,工作日及非工作日收费时段缩短,以及重点区域每日最高收费从132元降至58元。
番禺区道路停车泊位使用费新标准。
具体来看,本次调整最大的变化在于重点区域的收费大幅下调以及调整计时收费单位。此前,重点区域首小时收费4元/半小时,第二至第三小时6元/半小时,3小时后10元/半小时。调整后,分别变为1.5元/15分钟、2元/15分钟、3元/15分钟。
而重点区域每日最高收费从132元降至58元,这也意味着,车主在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单日停车最多可省74元。非重点区域则维持原有各阶梯的折算小时费率,每日最高收费仍为24元。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番禺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的收费时段为工作日7:30-21:30、非工作日10:00-21:30,本次调整则将收费时段设置为工作日7:30-20:00、非工作日10:00-20:00,缩短了1.5小时。
此前,南都曾在今年7月报道,广州市“向上取整”仍是停车场计费的主流方式,调查显示,广州车主出行几乎无法避免“停32分钟按一小时计费”等类似问题,有受访者表示“特别不爽”。(详情见32分钟算一小时!广州部分停车场“向上取整”收费何时改?)
今年9月1日起,《广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将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计费单位从半小时降至15分钟,并设置了新的“中心六区”(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及南沙区道路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办法特别提到,各区结合实际情況按照“不高于中心六区的收费标准”的原则自行制定收费。
南都广州新闻部出品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陈卓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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