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平安宁河、天津新闻广播

废旧物资不等于无主财物。有群众误以为废品收购站内的物品可以随手捡拾,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碰法律红线。近日,公安宁河分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办结这样一起盗窃案件。

宁河区居民李先生在芦台街道经营着一家废品收购站,生意一直不错,院内堆放着各类待处置物资。李先生丢失的这批配电箱是客户暂时寄放在院内的,还没有完成处置。

“我当时清点物资的时候,一下子发现少了好几个配电箱,我还以为是谁帮忙挪动位置了,在院子里找了半天都没找到。”李先生发现物品丢失后,心里十分着急,随即拨打报警电话求助。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现场勘查、调取周边线索、走访摸排,很快锁定违法人员,并迅速将违法人员查获。

经查,当日上午、傍晚时段,违法人员先后两次来到该废品收购站院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私自搬走5个放置在此处的配电箱。随后,他将其中一个配电箱变卖,获利数百元,赃款已全部挥霍。

到案初期,违法人员心存侥幸,一口咬定这些东西是遗弃的废品,自己只是捡走。面对民警出示的完整证据链,其最终如实交代了两次潜入废品站盗取配电箱的违法事实,公安宁河分局依法对该盗窃违法人员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示:

废品收购站内堆放的物资,无论新旧、是否闲置,均属于他人的财物,并非无主废弃物,不能想当然当成废品随意捡拾拿走。不要抱有“拿点旧东西不算大事”的侥幸心理,未经主人允许私自取走物品,就属于盗窃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同时也提醒废品收购从业者,做好院内物品看管,尽量分区存放物资,有条件的完善视频监控,妥善留存物品权属相关凭证,一旦发现财物被盗,及时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