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文书送达的公告

柘城县在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87家市场主体(当事人):

柘城县在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87家市场主体(当事人)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现已调查终结。本局拟对上述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本局在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的方式均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的情况下,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执法文书,应当按照下列方式进行:(五)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取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在柘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刊登公告。本局决定采取在柘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的方式送达《柘城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487家拟吊销企业名单

柘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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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柘城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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