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辽宁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应用管理工作规范》要求,现将我市新启用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进行公示。

海州区2处:

1.中华路青年街路口

2.中华路青年街至园圃街路段

细河区7处:

1.新建路丹阳街路口

2.玉龙路正阳街路口

3.人民大街北新路路口

4.东风路民族街路口

5.解放大街龙湖路路口

6.龙城路人民大街至民族街路段

7.人民大街龙城路路口

太平区11处:

1.216省道70公里

2.216省道阿金大桥

3.孙家湾路东光路路口

4.煤城路四坑路口

5.红纬路太平西街路口

6.高原路孙家湾路路口

7.海新路孙家湾路路口

8.东新大街红纬路路口

9.煤城路太平东街至东新大街路段

10.煤城路太平东街路口

11.人民大街顺吉路路口

交通管理部门将对以上设置监控点位路口、路段周边范围内机动车违法停车、逆向行驶、违反标志标线指示、网格线停车、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行车,安全出行。

公示期5日

阜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