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市司法局启动第三届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任160名人民监督员,负责监督市检察院的办案活动。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重要制度设计。市司法局经协商市检察院,拟选任人民监督员160名。选任范围面向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公民,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原则上应在太原市行政区域内。任职职责包括监督市检察院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巡回检察及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等办案活动,全方位参与、监督检察司法工作。

优先选任熟悉基层工作,从事法律、教育、财税、金融、审计、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医疗卫生、文物保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信息技术、科技创新等领域专业人士。报名时间截止至11月24日。(辛 欣)

来源: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