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高速口,我的账户被冻结了,没法下高速,后面堵了一长串车,能不能先让我过去?”
近日,文水法院执行局接到了一通特殊的电话。电话那头,被执行人段某的声音明显带着焦急——他正要驶离高速公路,却在收费站通道被“拦”了下来。原来,因段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已被法院依法冻结,无法正常扣款,其身上也没有现金。进退两难之际,后方车辆排起了长队,喇叭声此起彼伏,段某只得将车缓缓倒出通道,在高速服务区暂时等待。
这通电话,正是他主动打给执行法官的。
案件回顾
曾某与段某因劳务报酬引发纠纷,文水法院审理后,依法判令段某限期支付所欠劳务费用。判决生效后,段某仍拒不履行。无奈之下,曾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信息,依法向被执行人段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按期履行义务、如实申报财产。但被执行人段某态度消极,不予配合、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为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最大限度保障申请人权益,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段某名下银行账户、网络资金采取冻结强制措施。强制措施落地后,威力即刻显现,于是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法官,我现在人在高速上,过路费交不了,后面堵了好多车,太丢人了……”电话里,段某语气急切,表示愿意马上筹钱履行义务,请求法院尽快解除账户冻结。
执行干警在电话中严肃告知段某,账户冻结是依法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只有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才会依法解除冻结。同时,也耐心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甚至可能面临司法拘留。段某听后连连表示:“我还,我现在就还!”
当天下午,段某通过亲友,将全部执行款项汇入了法院指定账户。执行干警核实款项到账后,依法解除了对段某银行账户的冻结,该案执行完毕。
段某长舒一口气:“这下上高速终于不会再被‘卡’了。”
法官提醒
随着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网络查控系统已实现对银行存款、微信、支付宝、车辆、证券等财产形式的全覆盖。一旦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法院可依法冻结其名下账户,直接影响其日常消费、出行、经营等活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已经形成。
任何心存侥幸、拖延履行、规避执行的行为,最终都将自食恶果。在此提醒广大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法定责任,也是唯一正确选择,切勿因小失大、拒不履约,给自己生活、出行、征信带来不可逆的负面影响。
责编:贺旭鹏
来源:执行局
编辑:李思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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