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性工作做法
芦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刚柔并济”整治“小过重罚” 以法治温度护航市场活力
芦山县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两个清单及服务型执法要求,聚焦整治“小过重罚”突出问题,坚持“刚柔并济、过罚相当”,以“三个紧盯”推动行政执法从“重罚轻管”向“教育引导”转变。工作开展以来,实现了案件查办数量同比上升、罚没金额同比下降,以警告和不予处罚为主的柔性执法成效显著。
一、柔性执法做“减法”,激发市场活力。
紧盯裁量规范,严格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两个清单,逐案对照适用条件,对情节轻微、危害小的违法行为依法从轻或不予处罚,做到“小过轻罚、大过重罚”。同步开展2025—2026年度案卷全覆盖评查,重点核查裁量理由是否充分、清单适用是否精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一窗通办”“一日办结”,市场准入准营效率持续提升。今年以来,新增市场主体629户,其中企业新增136户、个体新增493户;扎实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推动“个转企”2户。通过规范裁量、柔性执法,市场主体获得感持续增强,创业兴业活力有效激发。
二、群众诉求做“导航”,倒逼执法规范。
紧盯方式转变,全面整合12315与12345热线双通道,实现消费投诉、民生诉求“一网受理、一体响应”。今年以来,受理有效诉求296件,办结282件。依托投诉举报数据,深入排查执法中存在的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苗头性问题,推动“未诉先办”机制覆盖预付消费、保健品虚假宣传等高频风险领域。发布消费警示3次,调解纠纷200余起,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通过将群众诉求作为执法监督的“晴雨表”,做到接诉即办、件件有回音,倒逼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安全底线做“加法”,彰显法治力度。
紧盯强制规范,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坚持“小过轻罚、大过重罚”。一方面,严格审查查封扣押的必要性和适当性,严禁违规查封企业场所、设施、财物,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另一方面,紧盯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四大领域,深入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餐饮经营主体等风险隐患排查,对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巩固拓展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推广工作,配合完成各类抽检498批次,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已安装205家,接入省局智慧监管平台188家。通过数字化手段固化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实现精准监管与柔性执法有机统一。
下一步,芦山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化“刚柔并济”工作法,健全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以实打实的整治成效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标志性整治案件
芦山县交通运输局查处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案
【关键词】
案卷评查 非法出租汽车客运 行政处罚 规范裁量
【基本案情】
2026年8月25日10时52分,芦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芦山县芦阳街道芦灵路大岩腔路段执法检查时发现,某驾驶员驾驶小型轿车,经调查核实,该驾驶员在县城内搭载乘客前往双石镇,收取一定乘车费用。案涉车辆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道路运输证》,该驾驶员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其行为构成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执法人员依法收集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制件、现场照片等证据;在办案中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监督处理】
芦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法制审核人员对本案开展案卷法制审核。经审核,当事人行为违反《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规定,依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予以处罚。综合考量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经责令改正后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等情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没收违法所得。
【典型意义】
农村区域非法出租汽车客运隐蔽多发,极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扰乱农村客运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本案精准区分付费乘客与亲属免费搭乘人员,准确认定违法所得,结合当事人配合调查、主动改正等情节规范适用裁量基准,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的同时坚持文明公正执法。该案为此类农村非法营运案件查办提供实践参考,提示执法人员办理同类案件时,应当准确甄别营运收费事实,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保障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裁量公平合理。
标志性制度机制
芦山县公安局
“姜警有礼”护旅有我10条措施
面落实省、市、县作出的文旅融合发展系列部署,立足芦山汉文化底蕴、大熊猫生态资源、G318自驾廊道优势,全面擦亮“蜀根汉魂·悠养芦山”文旅品牌,切实以平安警务护航全域文旅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建强生态旅游警务。在大熊猫国家公园入口(大川镇三江村)建设生态警务联勤站,健全“生态警长”工作体系,组建“生态义警”志愿队伍,凝聚生态保护共治合力。常态化开展生态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助力特色文旅品牌建设。
二、前置化解涉旅风险。完善涉旅多发性警情分级分类流转处置机制,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完善涉旅投诉举报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联动机制,推动涉旅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三、严打文旅领域犯罪。保持文旅市场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打快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价格欺诈、盗窃游客财物等扰乱旅游经营秩序案件,快速处置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侵害游客人身安全警情。扎实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等违法犯罪活动,着力擦亮“芦字号”招牌;与文物等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健全巡查防控机制,合力防范打击各类文物违法犯罪。
四、守护文旅食品安全。统筹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聚焦景区农家乐、民宿、文旅商铺等重点场所,建立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非法添加等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全力守护游客“舌尖上的安全”。
五、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依托无人机开展景区、城郊环线低空巡防,推动低空警务与旅游警务深度融合。深化“姜城义警”群防群治工作模式,在游客集散中心、重点商圈设置综合服务站点,打造游客看得见的“安全岛”。大力推行“亥时警务+”工作模式,对容易发生酒后斗殴滋事的夜市摊位和容易引发治安问题的网吧、旅馆、歌舞娱乐、出租屋、网约房等行业场所,强化清查整治、夜查夜巡和驻勤值守,高效处置各类涉旅突发案事件。
六、抓实文旅安全监管。全面开展景区、文博场馆、餐饮住宿、文旅经营网点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经营主体落实安防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各类大型文旅活动安保机制措施,提前介入开展安全指导、风险评估,全力确保各类大型文旅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七、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联合文旅等相关部门开展“雷霆”行动,全力做好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重点整治黑车揽客、无证导游、票贩倒票、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乱象,常态化开展巡查劝导,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营造规范有序的旅游经营环境。
八、完善景区警务服务。在大川、龙门、芦阳、飞仙辖区景区设立便民服务点,及时受理游客报警求助,提供路况咨询、紧急困难救助、旅游安全咨询等服务,高效处置游客遇到的突发问题。
九、优化旅游交通保障。常态化排查整治旅游环线、景区出入口道路安全隐患,推动完善道路防护设施、警示标识,强化沿线交通动态监测管控。依托公安检查站、路面执勤点位加大巡查管控力度,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节假日增派警力开展显性用警,实时推送路况预警信息,保障旅游道路通行安全顺畅。
十、提升文旅服务水平。推行道路交通柔性执法,对部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落实包容免处举措,依托新媒体平台、交管服务平台常态化发布路况及安全提示,持续优化景区停车管理服务。精简涉文旅企业审批流程,压缩大型活动安保、临时居民身份证、出入境业务办理时限,全面推行预约办、网上办、容缺办、就近办,切实提升企业和游客办事便利度。
标志性为民办实事样板
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扎实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
9月秋季开学以来,辖区各校周边人流、车流大幅增加,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无序摆摊问题突出。为切实护航新学期校园安全,规范校园周边环境,近日,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城区网格队扎实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整治紧扣开学季治理难点,聚焦校园门口、周边主次干道等重点区域,紧盯上下学高峰时段,采取“定点值守+动态巡防+柔性劝导”方式开展治理。整治过程中,网格队员严格执法流程,以宣传教育、劝导整改为主,引导摊贩主动撤离禁摆区域,及时清除遗留垃圾杂物,持续改善周边环境卫生面貌。
本次行动累计出动网格力量20余人次,劝导规范流动摊贩40余起,清理违规占道经营10余处,有效规范经营、通行秩序,为开学季环境治理立牢规矩、夯实基础。下一步,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摒弃阶段性整治思维,持续紧盯校园周边重点路段、上下学关键时段,统筹落实网格队伍从严管控占道经营、违规摆摊等各类问题,全力守护开学季师生、家长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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