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将进入春节,按照习俗,过年长辈都要给孩子压岁钱,而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孩子的压岁钱也水涨船高。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在压岁钱消费中的合法权益,成为许多家长关注的问题。为此,房山法院马晓琴法官提出以下建议,让孩子真正成为压岁钱的受益者。

15岁的小李一直羡慕同桌有一个苹果iPad,多次要求父母给自己也买一台,可父母担心买了后,小李将心思都花在上网和玩游戏上,影响学业,因此一直都没答应。去年春节后,小李算了算,家里长辈们给的压岁钱完全可以买一个iPad,就自己偷偷跑出去买了一台。几天后父母发现时,就拿着iPad与商店协商要求退货,店方却以商品售出无质量问题不予退货为由拒绝。在协调无果的情形下,小李的父母一怒之下将商店告到法院,要求确认小李的购买行为无效。最终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小李的购买行为无效,店方需为其办理退货手续。

对商家:莫诱使孩子狂买

法官提示:春节期间,手握大把压岁钱的 “小财神”们多数为未成年人,在法律上不是无行为能力就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因此,“小财神”们的大额或者高额消费,如果当时或者日后不能得到家长的认同,将是无效的。法官也建议,商家在接待“小财神”时,一定要坚守诚信守信的商业道德,不要诱使未成年人购买价高、质次的商品,更不要为了追求一时的销售利润,向未成年人出售大额、高额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