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狂百科】最近,“虚拟运营商”一词红遍网络,但对于普通用户来说,或许一知半解,并不熟悉。因此,本期的锋狂百科笔者就为大家详细讲解下“虚拟运营商”的背景发展、运营模式以及相关信息等等。

虚拟运营商概念

虚拟运营商在国外许多国家已经非常普遍,但在中国才刚刚起步。虚拟运营商(VNO—VirtualNetworkOperator),是指拥有某种或者某几种能力(如技术能力、设备供应能力、市场能力等),与电信运营商在某项业务或者某几项业务上形成合作关系的合作伙伴,电信运营商按照一定的利益分成比例,把业务交给虚拟运营商去发展,其自身则腾出力量去做最重要的工作,同时电信运营商自己也在直接发展用户。

简单来说,虚拟运营商就像是代理商,他们从移动、联通、电信三大基础运营商那里承包一部分通讯网络,然后通过自己的计费系统、客服号、营销和管理体系卖给消费者。

虚拟运营商产生背景

虚拟运营商的产生由来有许多说法,其比较官方的说法是指由于电信技术的更新、发展和用户对于电信业务需求的不断增加及电信业务种类的激增,致使电信运营商负担过重,很难集中精力去发展国家网络建设与维护工作。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在一些发达国家中,如日、韩用2G网络的时候,我们用2G网络,日、韩用3G网络的时候,我们还用2G网络,而当他们用4G网络时,我们依然还在坚挺2G网络。当然,这只是一个玩笑。

不过从以上Juniper Networks在2013年绘制的一幅全球移动网络地图中,我们可以看到全球LTE普及率,其中TOP 10国家:韩国遥遥领先,覆盖人口62%;日本21%居第二;澳大利亚21%居第三;美国19%居第4;瑞典14%居第五;加拿大8%居第六;英国5%居第七;德国3%居第八;俄罗斯2%居第九;菲律宾1%居第十。而中国在地图中虽然点亮的红点不多,但还是有两点的,比3G网络还没有的非洲地区,我们还是强太多了。

当然,以上的原因只是虚拟运营商产生的一部分,许多民营资本其实对运营移动网络也很感兴趣,但他们要进入电信市场,必须要有物力网络的支持,而构建庞大移动网络不仅需要惊人财力与技术,还需要国家的批准。因此,最可能的形式就是以租借网络的形式来开展虚拟运营。由于物理网络还掌握在运营商手中,既不会影响整个电信市场的大局,也不会对自己带来投资增加。

2013年1月8日,工信部出台《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后,业内普遍认为,虚拟运营商设立已成必然,因为该文件规定,“基础电信商应保障在试点期间至少与2家以上转售企业合作”;但其中也明确转售业务商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且不能自建网络、无号码资源,地位将类似于SP企业,这说明要依赖三大运营商才能生存。

2013年12月26日,国家工信部正式向11家民营企业发放了虚拟运营商牌照,其中包括了万网(阿里巴巴)、京东、天音、迪信通、巴士在线、乐语通讯、华翔联信、北纬通信、浙江连连、话机世界集团、分享在线这11家企业。而后,2014年1月29日,工信部再次发放了第二批获得虚拟运营商牌照企业,分别为,爱施德、苏宁、国美等8家企业。加上之前11家,目前已得虚拟运营商牌照企业共19家。

虚拟运营商专属号段

“170”号段为虚拟运营商专属号段,“170”号段的11位手机号前四位来区分基础运营商,其中“1700”中国电信的转售号码标识,“1705”为中国移动,“1709”为中国联通。在未来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还可能扩展。

虚拟运营商运行模式

虚拟运营商虽然要依赖三大运营商生存,但其中关系依然是竞争关系,不过竞争力度不大,而主要竞争对手则是与其相同定位的其他虚拟运营商。因此,在运行模式方面,各家均有不同,但大致可以看到,虚拟运营商主要可以提供三方面服务,一是可以将短信、话音、流量等重新组合为更灵活的套餐,销售给用户;二是未来一定是流量经营,比如有个用户喜欢看某个视频网站,那虚拟运营商可以用免流量、包月的方式给消费者提供服务;另外,企业可以为他的用户群、合作对象定制更加个性化的服务。

再比如说,某游戏公司出品的一款手游,如果和虚拟运营商合作,用户玩这款游戏,所需流量全免,这对手游市场来说,必将是一次改革。

总结:虚拟运营商对于用户来说,虽然具有极大的吸引力,但想要迅速普及还要面临很大挑战。同时,对于用户本身来说,是否愿意更换用了几年甚至十年的号码,也是一种挑战。但不管如何,虚拟运营商将会在未来扮演一个改变移动市场的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