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人们认为“事死如事生”,人死去后有许多讲究,比如要入土为安,比如要随葬器皿甚至以活人殉葬来彰显死者的地位。随着社会的进步,一些殉葬之类的残忍习俗早已被淘汰,但入土为安事死如事生的观念却依然深深植在很多人的心中,也由此引发了不少案件。

像给死去的人“配阴婚”,就属于封建陋俗,看起来是个人自由,实际上却非常容易引发犯罪,人心贪婪,为了通过配阴婚牟利而杀人卖尸的例子都有,更别说盗取尸体了。

无独有偶,2017年,广东汕尾也发生了一例“为死杀生”的案件,虽然与阴婚无关,却同样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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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日傍晚,汕尾陆丰市,林家夫妇和他们的几个儿子都急得团团转,原因是林家的“傻儿子”林某从中午出门后便一直没回家来,林家人不由得设想了各种糟糕的状况。

人出去半晌没回家就急得不行,并不能怪林家人瞎担心,林某是林家6个兄弟中唯一打小就有智力障碍的孩子,村里人提起他都习惯称呼“林家那傻儿子”,他长到30多岁个子还很矮,不能跟人正常交流沟通,说话含含糊糊,只能跟家人表达一些基础意思,连“妈妈”都喊不大清楚。

但林家人并没有因为林某身有残疾便嫌弃他,相反,林某是家中最受宠爱的孩子,母亲辛辛苦苦将他养大了,几个兄弟也都照顾他,默认父母去世后林某的生活便由他们几个负责。

林某虽然有些傻气,却性格温和,很喜欢去外面玩往人堆里凑热闹,每天吃了饭就出门串门子、看戏、捡废品,到了晚上就会准点回到家中,他很熟悉几个村的路,所以林家人也放心让他出门转,可没想到3月1日当天林某竟然没和往常一样按时回家,到第二天依然不见踪影,林家人急得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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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前想后,他们选择了报警。尽管线索有限,林某迟迟没有回家,他们已经想到了最坏的结果,但2019年警方破获此案将嫌疑人抓获并通知他们后,林某的命运还是让他们忍不住痛哭失声,原来他在失踪的当天就被杀害,可一个傻子,跟人无冤无仇,谁要杀他,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时间倒退到2017年年初,家住陆丰市的男子老黄知道自己身患肺癌,时日无多了,但他不愿意按照当地的规定严格执行火化,就想留个完整的身体入土为安,他把这件事作为自己的临终遗愿,叮嘱了弟弟黄云清(化名),黄云清和哥哥感情很好,哥哥临终前的愿望他自然要完成。

于是,黄云清开始想办法寻找可以代替哥哥火化尸体,至于寻找的途径自然是花钱去买可以用作调包的尸体,这样的案件往往会有买家、卖家和中间人3个主要角色,最后涉及到的罪名很多是盗窃、侮辱尸体罪,就跟配阴婚的利益链差不多,而《刑法》第三百零二条明确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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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人心贪婪,为了利益,依然有人铤而走险把尸体作为买卖的商品,有人为了满足买家的需求赚到钱,无所不用其极。

黄云清为了完成哥哥的遗愿,辗转通过中间人将这桩“生意”交到了男子黄某手上,黄某听介绍人说为黄家找到合适的尸体代替老黄火化就可以赚好几万,立马答应了。

黄某也是本地人,没有什么固定职业,一些能赚钱的活他都会接,在接到这件事之前就曾经靠帮运送灵柩赚点钱,他对当地一些人家为了逃避火化便寻找尸体代替,力求让自家死者入土为安的事是比较了解的,也知道帮富有的人家找尸体能够换来丰厚的回报。

然而,黄某的丧心病狂之处在于,他没有去找正常死亡的尸体,而是自己“制造”了一具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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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日,开着面包车在路上晃的黄某,恰好遇见了正在路边捡垃圾的林家“傻儿子”。黄某知道林某智力有问题,便将他哄到自己车上,拿酒给林某喝,林某哪知道眼前笑眯眯要给他吃东西的人心里怀着恶毒的想法,他被灌得昏睡过去,没有了反应。

黄某觉得傻子应该喝死了,便将他搬到早已准备好的棺材里,用4颗钉子将棺材钉得严严实实,随后联系中间人,辗转告诉买家尸体已经找到了,而买家黄云清并不知道这尸体是怎么来的,他拿了10万7千元出来,黄某分到了9万,心满意足地回家。

尸体调包后,林某被送去火化了,而原本应该被火化的老黄则被安葬在一处专门请风水先生看过的好墓穴中。

好在警方没有放弃破案,2019年涉嫌故意杀人的黄某被抓获,找了林某很久的林家人得知他竟然是被人杀死用来代替他人火化了,崩溃大哭。

黄某的作案手段比起一般的寻尸人要恶劣百倍,为了赚钱竟然不惜害死无辜的生命,司法实践当中,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等原因而杀人都属于非常卑劣的动机,尽管到案后黄某辩称自己不是主谋,但经查,黄某为找到合适尸体而杀人确实是他自作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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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除了情节较轻的情形,犯故意杀人罪的,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黄某为了出售尸体牟利故意杀害林某,犯罪性质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大,论罪应该判处死刑。

考虑到黄某最终与林某亲属达成了民事和解并积极作出了赔偿,法院最终判处黄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违法所得9万予以追缴,其他几人因不知道尸体是黄某故意杀人得来的,或不被诉或另案处理。

人死魂消,土葬还是火化,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不可能因为采取特殊的丧葬方式就让死者复生,就像配阴婚也不能真正让死者拥有伴侣一样。为这样的事去铤而走险,既没有意义,也容易催生犯罪,在利益面前,不是人人都经得住考验,还是那句话,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