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行为,
有效解决群众投诉的突出问题,
12月25日,
肇庆高要区组织力量,
依法对南岸街道湖西一路两处违法建设
实施了强制拆除。
此次被强制拆除的违法建筑物,位于南岸街道湖西一路11号华源花苑小区内,当事人未经规划许可,擅自采用砖墙围合、顶部使用玻璃及部分不锈钢瓦覆盖搭建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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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建设行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核实,其性质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城市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在违法建设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的情况下,高要区人民政府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批准实施了本次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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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
当天拆除的两处违法建设面积
共约100平方米。
来源:高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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