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女孩在家被打,还手后反被罚200元,这事算谁的错。
她一个人在家,门被敲响。来的是个不认识的女人,说她儿子被女孩弟弟打了,要个说法。女孩不想让她进来,对方把门踹开就冲了进去。
双方开始吵,后来动手。女孩被打倒在地,头上有血块,耳朵也出了问题。医院检查说是轻微伤,需要治疗。
报警以后,警察来了。事情过去了五个月,到7月才出处理结果。说是互殴,不是单方面打人。
打人的那个女人罚了400元。女孩也罚了200元,理由是被拉开之后还打了对方两下。
家里没装摄像头,现场情况只能靠人说。女孩说对方先动手,把她按在地上打。对方说是女孩先扯她头发,把她拽进屋里的。
有个邻居叫李某的作证,说人拉开了以后,女孩又打了那人两下。这个成了关键证据。
女孩妈妈不服,去申请复议。8月份结果下来,维持原判。说不能证明对方非法闯入,也不能证明对方先动手。
警方的说法是,虽然事发生在女孩家里,但没有证据显示门是被强行打开的。而且女孩骂人在先,说了很难听的话。
张某某上门时录了音,说自己是为了孩子沟通,语气很平和。而女孩说了“滚”之类的话,被认为激化了矛盾。
对方来了三个人,互相能作证。女孩这边只有自己一个人说话,没人看见过程。所以她的说法没被采信。
法律规定,被打之后如果还能控制自己,再去打回去,就不算防卫了。得是在被打的过程中反抗才算。
小莹被压在地上,之后被人拉开了。证人说她站起来又打了两下,这就算新的行为了。
很多人都觉得不合理。家里被打,还手怎么就成了互殴。可法律上不是这么算的。
网上有人说警察和稀泥,有人支持处罚。各说各的理。东营警方回应说,处理没问题,要是不服可以上法院告。
有律师讲,在自家屋里,别人闯进来打你,这时候还手就是防卫。但现在的情况是,打了之后人已经分开了,再动手就不算了。
女孩是大学生,刚满18岁。出事后一直睡不好觉,得靠药才能睡觉。心理受影响很大。
她妈跑了好多部门,想把处罚取消。结果都没成功。现在只能考虑去法院起诉。
本来孩子之间的事,找学校就行。非得找上门来,还带人。最后闹成这样。
有人问,为什么拖了五个月才处理。按规定治安案件最多六十天就得办完。超了这么长时间,也不知道卡在哪了。
也有人说,要是家里有监控就好了。至少能看清是谁先动的手。现在全靠嘴说,谁人多谁有理。
还有人提到,张某某是提前录了音的。这说明她是做好准备来的。而受害方一点准备都没有。
法律讲证据,不讲谁更惨。可有时候证据偏偏就是拿不出来。
这件事到最后也没有监控视频出来。双方说法对不上,只能按现有证据来判。
女孩那边说不认识李某这个人,也不知道他是真是假。但警方采信了他的证词。
张某某那边几个人说话都能对上。这种多人一致的说法,在调查中更容易被采信。
现在的情况就是,打了白打,只要你不还手。一还手,就成了互殴。
有人说这是逼人忍着。哪怕被打也要坐着不动,不然责任就一半。
但也有人反问,要是真这样,那坏人是不是更敢随便欺负人了。
女孩现在每天还在吃药。事情过去快一年了,身体好了点,但晚上还是害怕。
她妈说最后可能还是得去法院试试。行政复议不行,就只能走诉讼这条路。
目前还没有看到法院立案的消息。也不知道这场纠纷最后会怎么收场。
有人查了一下,类似的案子以前也有。有的后来改判了,有的维持原样。
每个地方执法标准不太一样。有的地方会重点保护住宅安全,有的就不会。
这事到现在还是个疑问。被打的人该不该还手,还了手又该怎么定性。
法律条文写得清楚,可实际用起来总会有模糊的地方。
最后的结果还是要看法院认什么证据。现在所有的材料都在案子里了。
能做的都做了,剩下的只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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