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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巨野县公安局在网络巡查中发现,一微信群传播:“人民路小学,下午放学有偷小孩的……邻居刚刚从北城派出所回来……”的网络谣言,引发居民恐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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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12月23日晚,巨野县居民张某某听信邻居传言,未经核实便使用微信编辑“某某小学有偷小孩”的虚假信息,发送至微信群,引起家长恐慌。

张某某的行为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巨野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来源:菏泽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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