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摊上大事了!”女子成功订房到了酒店却被告知已经满房。店方:100多块住不了!原来,春节房间涨价,一个房间涨到七八百,而女子是花106块钱提前预定的!女子不服:“一百多就不能住你们酒店吗?”
2月18日,福建漳州。网友发视频吐槽:我们2月6日就已经预定了酒店,今天夜里十一点钟到酒店后,告诉我们没有房间了。店长态度十分嚣张,说我们就付这点钱还想住酒店啊…
视频显示,酒店的这位女工作人员(据说是酒店老板的女儿)当时的很多说辞确实是有不妥的地方的。比如说“一百多一晚,你春节还想住我们酒店”,“不如去别的酒店住,就非要在我这里闹”等等。人家是2月6号预定的,怎么就不能来住呢?
据了解,李女士(化名)一家早就计划好了春节去福建漳州旅游。想着春节人多,她提前半个月就在某平台上订好了当地的一家酒店,106元一晚,订单确认得明明白白。
12 天后,大年初二,一家人收拾好行李,兴致勃勃地出发了。一路上有说有笑,孩子们盼着看海,大人想着尝尝闽南美食。晚上11点,他们拖着行李箱赶到酒店。前台工作人员看了一眼订单,脸色变了。酒店工作人员一本正经地告诉她:“满房了,没法住。”
李女士当时就懵了,自己提前那么久订好的房,大老远赶过来,大晚上的,这上哪儿找住的地方去啊?
她又气又急,开始跟酒店理论。可酒店的态度那叫一个嚣张,工作人员阴阳怪气地说:“你们2月6日订酒店才106 元,100 多块住不了我们酒店,大春节的,别在这里叫,这么便宜,你去找别的酒店订,别来我们酒店。”
这话一出来,李女士彻底怒了。她觉得酒店这就是在耍赖,自己按正常流程订的房,酒店怎么能说反悔就反悔呢?而且大晚上的,让自己去哪儿找合适的住处啊,这不是故意刁难人吗?
她越想越气,要求酒店退还那 106 元房费,还得赔偿自己 500 元,并且老板得亲自给自己道歉。她觉得酒店这么不讲信用,给自己造成了这么大的麻烦,这点要求不过分。
据李女士说,当时还有其他顾客也遭遇了和她一样的情况。大家大晚上的被酒店拒之门外,都气得不行。一群人围在酒店大厅,你一言我一语地和酒店工作人员理论,可酒店工作人员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还坚称没有其他解决办法。
不过后来,酒店工作人员回应记者,说老板已经转给女子 500 元赔偿并道了歉,还说没有接到其他投诉。李女士接受了这个结果。但事后,她还是把这件事发到了网上。
这事一上网,评论区直接爆了,几乎是一边倒地声讨酒店。有网友认为,不应该接受调解,赔偿五百块是不够的,起码要赔偿你重新订房需要的实际支出,并且赔偿你一家人的精神损失费。建议找律师告酒店。还有不仅仅是报警,而且要投入到当地文旅部门,如果不快速处理,就要在网上曝光他们,看看他们要不要旅游口碑和旅游经济收入了。
有网友表示,建议违约的酒店民宿按当日同房型市场价三倍赔偿,十倍罚款,看谁还敢!
- 不得不说,这件事最让人寒心的,不是106块和500块的差距,而是商家那副“你能拿我怎么样”的嘴脸。
这种傲慢,比毁约本身更伤人。有人说,春节涨价是市场规律,商家想多赚钱能理解。但问题是:涨价可以,毁约不行。 你明码标价涨到七八百,消费者爱住不住,这是市场行为。但提前确认的订单,就是白纸黑字的合同,说撕就撕,这是违法行为。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事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每到节假日,酒店毁约、民宿涨价、临时加价的新闻就层出不穷。为什么?因为违法成本太低了。退个款、赔个几百块、道个歉,事情就过去了。
可商家赚的呢?春节一间房从106涨到700,多赚近600块,赔500还有得赚,这笔账谁不会算?只要毁约还能赚钱,就总有人敢铤而走险。
所以,真正该反思的不是消费者该不该较真,而是:监管部门能不能让违法成本高于违法收益?比如:毁约一次,罚款不是500,而是5万、50万?列入信用黑名单,平台永久下架?消费者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退一赔三、退一赔十?只有让黑心商家真正疼了,他们才会记住:契约精神不是嘴上说说的。
总之,旅游口碑是城市的名片,一次宰客毁的是长久积累的形象。只有加大处罚力度,才能真正管住这些不守规矩的商家。
一个地区的旅游口碑,建立起来要十年,毁掉只需要一个晚上。福建漳州这几年旅游做得不错,英歌舞、游神、闽南美食,吸引了一波又一波游客。但一颗老鼠屎,真能坏了一锅粥。
希望当地监管部门不只是处理一个店家,而是借这个机会,好好整治一下旅游市场秩序。否则,今天被赶走的是一个李女士,明天被劝退的,可能是成千上万个潜在游客。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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