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信网 责编:赵晓珊 2026-03-02 10:39:59
北京恩宏律师事务所官网截图 (来源:北京恩宏律师事务所官网)
信网·信号新闻3月2日讯 近日,北京恩宏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恩宏所”)因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和律所管理混乱,被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该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负责人为吴明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所与多家法律咨询公司违规合作,引发投诉和退费纠纷,造成严重后果。
经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调查核实,恩宏所与北京××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等公司存在违规合作办理案件、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行为,属于律师事务所以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律所管理混乱,具体表现为投诉量长期居高不下,且存在大量退费纠纷,相关纠纷未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引发诸多不良影响,造成严重后果。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6年1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对恩宏所负责人吴某某律师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吴某某律师代使了申辩权。谈话后恩宏所提交了申辩材料及整改汇报。2026年1月13日,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对恩宏所作出京海司(罚告)〔2026〕1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该所本机关拟依法做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该所可针对本机关认定的有关违法事实、证据、情节和后果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恩宏所未予申辩。
恩宏所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律所管理混乱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八)项的规定。依据《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第(六)项的规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鉴于该所主动与法律咨询公司解除合作,且采取退还费用等方式对违法行为进行积极整改,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同时,参照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司法行政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的通知及《北京市司法行政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公示期限目录(律师类)》裁量基准的规定,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决定给予恩宏所警告的行政处罚。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北京恩宏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20年8月6日,负责人为吴明尚,现有4名执业律师。(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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