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昨天看到这条新闻,我第一反应就是,终于有人干正事了,美国那家赛事公司vid,直接把梅西和阿根廷足协告上了佛罗里达州的法庭,就在这一刻,之前香港那场闹得沸沸扬扬的“梅西不上场”风波,才算真正露出了底裤颜色。
记不记得当时全网多热闹?四万球迷买了天价票,结果梅西整场坐板凳,连鞋都没换,香港主办方Tatler Asia(就是那家时尚杂志出身的主办方),时发布会哭得稀里哗啦,社交媒体小作文一篇接一篇,把梅西骂成“耍大牌”“欺骗感情”,当时我可没跟着生气,我就知道事出必有因。
但现在回过头看,一个灵魂问题始终没人问,你既然觉得自己占尽了理,为什么不敢告梅西?答案很残酷,他们根本不敢,也根本不配。
看人家vid是怎么干的?人家付了700万美元买赛事运营权,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梅西每场至少踢30分钟,这是核心条款,唯一免责情况只有“上帝行为”,比如地震、火山爆发,结果梅西没上,转头在别的比赛里生龙活虎,那好,不谈情绪不谈道德,只谈合同,法庭见,这才是正经商业世界的玩法。
反观香港那个主办方,从头到尾就只跟迈阿密国际俱乐部签了协议,跟梅西本人半毛钱合同都没有,你告谁去?他们所谓的“梅西需出场45分钟”,后面还跟着一句“除非受伤”,问题是受伤标准谁定?谁来判断梅西到底能不能踢?这种模糊条款,拿到法庭上就是一张废纸,别说告梅西个人了,连告迈阿密国际都未必能赢。
更关键的是,他们自己屁股根本不干净,一家做时尚杂志的公司,愣要去办国际体育赛事,从谈判到落地全是业余操作,他们拿着“梅西必出场”当幌子,卖了天价票,还向香港特区政府申请了1600万港元的专项补贴,真要打官司,合同细节、审批流程、资金流水全得晒出来,到时候不但拿不到赔偿,反而坐实了虚假宣传、套取政府补贴的罪名,你说他们敢吗?
所以一边是vid,手里有硬合同,直接起诉,另一边是Tatler Asia,只会写小作文、卖惨、煽动球迷情绪,说白了,他们不是不想告,是根本没法告,把球迷的愤怒当自己的挡箭牌,把道德绑架当危机公关,这算盘打得噼啪响。
我算是看明白了,这世界上最可笑的“维权”,就是手里攥着所谓的证据,却只敢在社交媒体上嚎,不敢走进法庭半步,真正的公道,从来不是靠煽动换来的,那些只敢写小作文的人,本质上就是自己理亏,拿情绪遮羞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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