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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抽检信息,公布了标称河南盈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厨焰七香酱(香辣味)抽检不合格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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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抽检的厨焰七香酱(香辣味),标称生产企业为河南盈康食品有限公司,企业地址位于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永和镇东街村南(341 国道与永兴路交叉口向北 800 米路东);被抽样单位为河南盈康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同生产企业地址。该产品规格型号为 160 克 / 瓶,商标为 “厨焰”,生产日期 / 批号为 2025-11-09,产品分类为调味品

经检验,该批次产品的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果为 1.2,标准值为≤1。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多种防腐剂在食品中同时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得超过 1,该批次产品超出标准限值,说明产品中防腐剂的使用不符合规范,存在超限量使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