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装修好还没满一年,家里地暖就出现漏水情况,积水渗到了楼下住户家中。业主急忙找来装修师傅和卖建材的商家协商解决,可两方互相推脱,谁都不肯担责。到底问题出在哪、该由谁来承担损失,各方争执不下。无奈之下,业主来到综治中心,希望帮忙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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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1

案情简介

老赵在2025年雇佣小钱进行房屋地暖管及水电设施的装修改造,小钱向小孙购买了所需装修材料,在装修结束不到一年的时间,地暖管出现漏水并渗透到楼下。因为不确定是施工出现问题,还是建材质量出现问题,小钱与小孙互相推诿,导致漏水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心急如焚的老赵在了解到综治中心有人民调解的便民服务后,主动前往交城县综治中心申请调解,希望通过中立第三方介入,能成功帮助自己解决这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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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2

调解实录

交城县综治中心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将该案件流转至综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综调委)。综调委接到当事人调解申请后,严格按照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快速审核案件、核实纠纷事实,指派经验丰富的专职调解员任佩珉牵头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员受理案件后,秉持“先稳情绪、再查事实、后定权责”的调解思路,分步推进纠纷化解工作。首先,分别对接三方当事人,采取背对背沟通的方式,耐心倾听各方诉求,充分安抚当事人情绪。

其次,调解员深入核查案件事实,详细核实装修施工约定、材料采购凭证、漏水现场情况、受损范围等关键信息,固定纠纷基础事实。同时,向三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核心法律责任:装修施工方需对施工安装质量负责,因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材料供货商需对售卖产品质量负责,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引发的损失需承担相应责任;在无法明确单一过错主体的情况下,根据公平原则,由过错关联方按责任比例分担损失。

调解过程中,针对三方核心争议的漏水成因问题,调解员结合装修行业规范与日常调解经验,向三方告知:若坚持司法鉴定,将产生高额检测费用、耗费大量时间精力,会进一步扩大各方损失,不利于纠纷快速化解。同时,立足诚信原则,引导三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摒弃推诿扯皮的心态,聚焦解决问题、止损修复核心诉求。

经过调解员多轮法理讲解、情理疏导、利弊分析,小钱与小孙逐步放下争议,认可自身均需承担相应责任,不再相互推诿。三方就漏水维修、损失赔偿、后续质保等事宜展开协商,并达成了一致解决方案。调解协议签订后,三方均自觉遵守、积极履行各项约定,赔偿钱款已全部结清,漏水维修工程也圆满完工。如今地暖管漏水问题妥善解决,老赵终于安心入住,重启舒心惬意的居家生活。

PART 03

法条直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

来源:交城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