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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柳叶 来源:狗尾巴草

(本文接今天头条内容)

4

这个决定做得异常草率。某个周三的下午,我正在办公室里处理一份烦人的季度报告,忽然想到再过三天就是国庆长假,然后我想都没想就打开了订票网站。

上海飞巴黎,再从巴黎坐火车去里昂。往返机票一万两千块,我眼都没眨就付了款。

我买完机票才告诉他。视频接通的时候,他正在书房批改学生的论文,听到我说“我买了一张去往里昂的车票”,手上的笔顿了一下,那双灰蓝色的眼睛猛地抬起来,直直地看向我。

“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我盯着屏幕上他的脸,心跳的很快,“我买了去里昂的机票。十月三号到。”

他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信号断了。然后我看到他的眼眶慢慢泛红,他深吸一口气,轻声说:“我会去接你,无论几点,我都会去的.”

他被我感动了。我感觉自己很疯狂。我作为一名女性,是不是应该等他来看我?太主动了会不会掉价?

可票已经买好了,我想要见到他。

在接下来的八天里,我变成了全世界最焦躁又最快乐的人。

我查遍了所有关于里昂的旅游攻略,下载了法语常用语APP,每天跟着语音练习“Bonjour”“Merci”“Je suis désolée, je ne parle pas français”。

我去做了新发型,买了新裙子,甚至专门去美容院做了一个补水护理,生怕皮肤状态不好,让他看到的第一眼就失望。

同事问我是不是恋爱了,我说“想多了”,然后在洗手间的镜子里看到自己掩饰不住的、傻乎乎的笑容。

出发那天,我提前三个小时到了浦东机场。我穿着精心挑选的米白色连衣裙,外面套了一件卡其色风衣,脚踩一双舒适又好看的小皮鞋。

行李箱里整整齐齐地码着带给他的礼物——一罐西湖龙井,一本上海老城厢的摄影集,还有一条羊绒围巾,深灰色的,我摸遍了商场里所有围巾才选中的那一条。

十一个小时的长途飞行,我几乎没有合眼。

我看了一部法国电影,又看了一部,试图让自己的耳朵提前适应法语的环境。

飞机越过西伯利亚的时候,窗外是漫无边际的白色荒原,我靠在那里想,我正在跨越整个欧亚大陆,只为了去见一个人。

这种事,三十五岁的“大龄剩女”不应该干。

但我干了,而且干得心甘情愿、义无反顾。

5

飞机降落戴高乐机场的时候是当地时间的清晨,天空是一种淡淡的灰蓝色,像极了他的眼睛的颜色。

我拖着行李箱穿过长长的通道,过海关,拿行李,然后一路小跑到了火车站。

开往里昂的列车飞速穿过法国乡村的田野和山丘,我靠在窗边,看着那些黄褐色的石头房子,

还有整齐的葡萄园在视野里飞速后退,心情非常的激动。

两个小时后,列车到站。

我拖着行李箱走出里昂车站的大门,阳光铺天盖地地洒下来,好美。

我站在台阶上,茫然地环顾四周,想找到那张我已经刻进脑海的脸。

然后我看到了他。

他就站在车站广场中央那尊雕像旁边,穿着一件深灰色的羊毛大衣,围着一条深红色的围巾——不是我送出的那条,但我并不介意。

他的头发被风吹得有些凌乱,几缕深棕色的卷发搭在额前,手里拿着一束花,不是玫瑰,是那种小小的、淡黄色的雏菊,配着几枝白色的满天星,简简单单地扎在一起。

他也在看我。

我的眼泪不争气地涌了上来。

我松开行李箱的拉杆,朝他走去。开始是走,然后是小跑,最后几乎是在奔跑。周围的人我都看不到了,我的世界里只剩下他一个人。

他没有说话。抱住了扑向他的我。

我在他的怀里,久久都不想动。

他弯下腰,将那一束雏菊递到我手中,低下头,在我的额头上落下一个极轻极软的吻。

“我一直在等你,”他低声说着。

我终于听到了他真实的声音,而不是在手机里。

风吹过广场,雏菊的花瓣微微颤动。

在他身后,里昂的天空蓝得那样干净,像一幅崭新的油画刚刚完成,颜料还未干透。

我想起很久以前不知道在哪里读过的一句话:人生中所有的相遇,其实都是久别重逢。

那一刻,我信了。

6

里昂的秋天,美得像一首写不完的诗。

恩肖带我去了很多地方。富维耶山上的圣母教堂,老城区的石板小巷,索恩河畔的书摊,还有他最喜欢的那家藏在巷子深处的可丽饼店。他像一个迫不及待要展示所有珍宝的孩子,牵着我的手,走过他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他牵我手的方式很特别,不是那种紧紧的、霸道的握法,而是轻轻地扣着我的手指,像怕我疼似的。

走路的时候,他会刻意放慢脚步配合我,偶尔侧过头来看我一眼。

“你看那边,”他指着河对岸一排粉色的房子说,“我每天早上跑步都会经过那里。跑步的时候我经常想,如果有一天能有人和我一起看这些房子,就好了。”

我看着他,没有说话,只是笑了笑。心里有个声音在说:苏沐阳,你真的在这里。你真的和他在一起了。

晚上他带我去了一家小餐厅,烛光摇曳,桌布是红白格子的,老板和他很熟,笑着用法语和他打招呼,然后好奇地看了我一眼。恩肖说了句什么,老板立刻露出一个了然的笑,对我眨了眨眼。

“他说什么?”我问。

恩肖给我倒酒,嘴角带着一丝狡黠的笑意。“他说,你终于带来了一位女士。”

他顿了顿,又补了一句:“这是他第一次这么说。”

我不太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晚餐很丰盛。他给我点了普罗旺斯炖菜和油封鸭。他看着我吃东西的样子,一直笑,说我吃东西的时候像一只满足的猫。我假装生气地瞪了他一眼,但他伸手过来,用拇指轻轻擦掉了我嘴角的一点酱汁。

那一刻,餐厅昏黄的灯光落在他脸上,他太好看了,我太喜欢他了,他太温柔了,一切都那么的美好,以至于我会怀疑,是真实的吗?

我忽然觉得,这么多年的等待,也许就是为了这一刻。为了遇见他。

7

第二天,恩肖说带我去他家看看,说要给我做一顿地道的法餐。

他的公寓在老城区的某栋老建筑里,要走上一段窄窄的旋转楼梯。楼梯的墙壁是淡黄色的,每隔几级就有一盏铁艺壁灯,散发着暖融融的光。他走在前面,不时回头看我一眼,提醒我“小心脚下”。

门打开的那一刻,我看到了那间摆满了书的房间——和视频里一模一样。那些从地板堆到天花板的书,那张宽大的橡木书桌,桌上摊开的论文和学生作业,窗台上那盆不知名的绿色植物。一切都很熟悉,像是已经来过很多次。

“普鲁斯特呢?”我问。

恩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在阳台上睡觉。它每天下午都要睡够三个小时,不然脾气会很差。”

我去阳台上找那只猫,果然看到一个黑白色的毛团蜷在藤椅里,睡得正香。我蹲下来摸了摸它的背,它动了动耳朵,发出一声不满的咕噜,但没有睁眼。

恩肖在厨房里忙活。我走回客厅,四处打量着。墙上有几幅画,还有一个相框,里面放着一张照片——是一个女人的背影,长长的深色头发,站在一片薰衣草田里,阳光从她身后透过来,裙子被风吹得微微扬起。

我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几秒,心里有一个模糊的念头飘过。

“那是谁?”我问得很随意。

厨房里传来锅铲的声音,他没有回答。我以为他没听到,又问了一遍。

“恩肖,照片里的人是谁?”

他还是沉默着。

我转过头,发现他已经站在厨房门口,手里还拿着一把木铲,但脸上的表情变了。那种温和的、让人心安的笑容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复杂的神情:痛苦。

“那是我妻子。”他说。

(后面的内容在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