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叶萌 唐桀

经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一起公司业务经理侵占企业资金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徐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5月24日,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始末。

徐某曾任某公司业务经理,统筹部门日常运营,手握费用审核、业务审批权,是公司公认的核心骨干,曾为企业创造可观效益。

2023年9月起,徐某利用公司延迟支付运费的管理漏洞,挪用本应按时拨付给货车司机的运费,归个人使用。2024年1月,因无力偿还挪用款项,徐某铤而走险、变本加厉,利用职务便利虚构业务往来,指使下属伪造货车订单、虚列运费支出,经其签字审批后上报公司,套取资金用于偿还个人债务。2024年12月,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以诈骗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审查逮捕环节,承办检察官细审卷宗、核查证据,精准辨析案件定性:徐某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核心依托其业务经理的职务便利,虽采用虚构业务、伪造单据等手段,本质仍属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依法应认定为职务侵占罪,而非诈骗罪。

经查,徐某案发前身负大量债务,侵占款项全部用于个人偿债,非法占有目的明确、证据闭环完整,检察机关以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最终,一审法院确认了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罪名,并采纳了量刑建议。

办案中,检察官坚持宽严相济、法理融合情理,主动听取被害单位意见。经了解,徐某曾为公司作出重要贡献,因父母双亡、离异后独自抚养子女,叠加医疗开支压力,负债累累后误入歧途。被害单位对其境遇表示惋惜,希望检察机关帮助挽回单位损失的同时,对徐某从宽处理。

为帮助企业追赃挽损,承办检察官主动对接辩护律师,搭建调解平台,促成双方坦诚沟通。最终,徐某真诚悔罪,与公司达成分期退赔协议,按月返还侵占款项。截至判决前,徐某累计退赔12.2万元,取得被害单位书面谅解。

检察护企更要“以案促治、源头防控”。承办检察官介绍,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送法进企业,帮助企业补齐管理短板、完善治理体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从源头遏制犯罪滋生,为企业健康经营、行稳致远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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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