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能源局公示了山东能源集团贵州矿业有限公司大方县绿塘乡绿塘煤矿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文号黔(能)煤安罚〔2026〕18号显示,2026年2月5日至6日,大方县能源局依法对山东能源集团贵州矿业有限公司大方县绿塘乡绿塘煤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煤矿存在:“煤矿人为造成甲烷传感器失效,仍然进行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2026年3月31日大方县能源局对山东能源集团贵州矿业有限公司大方县绿塘乡绿塘煤矿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黔(方)煤监管罚〔2026〕4-1号),责令停产整顿3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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