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 刑事研究院 文章/王江涛

案情简介

案情简介

2026年3月,警方查获了一起无人机违规飞行案件。朱某某在福建宁德市境内杭深高铁沿线操控无人机为农田喷洒农药时,无人机剐蹭铁路护栏网外的架空电线,坠入铁路线路,造成经过的D3291次列车停车12分钟、7趟列车晚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朱某某予以行政拘留6日处罚。

律师说法

律师说法

无人机飞行不能太任性。当前,我国已初步构建起无人机管理法治体系,无人机违法违规飞行,飞手可能承担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

高铁等铁路电气化线路属于国家重要公共基础设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铁路电气化线路及周边一定区域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山东、江苏、广东、四川等省出台的相关条例,明确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擅自升放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飞行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操控无人机侵入高铁线路或飞越铁路线路上空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情节较重的,可能构成违法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实施上述行为,如果破坏、损坏高铁列车或铁路设施,使高铁列车发生危险,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能构成故意或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或交通设施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