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21日,江西赣州公布了一份事故调查报告。(为了防止侵权,文章内隐藏了所有的关于汽车品牌和型号的内容。)

报告说,2025年10月2日凌晨4时许,江西瑞金境内一段高速公路上,一辆小型轿车撞上一辆停在行车道内的重型半挂车,车上三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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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是一家人。

驾驶人27岁,另外两人分别是他的父亲和母亲。

调查报告里有一个时间点,读来令人发冷:3时59分34秒,驾驶人主动激活“智能驾驶辅助”模式,并双手脱离方向盘。约数十秒后,事故发生。

你没看错。

不是几小时,不是几十分钟。

就是数十秒。

这份报告最后认定,驾驶人分心驾驶,未能及时发现前方路况并采取有效避让措施;故障货车停在行车道内,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并及时报警。双方均负直接责任。

这个结论,在法律上或许并不复杂。

但我想问的是:

在一个被称作“智能”的系统里,为什么一辆停在高速行车道内的庞然大物,竟然没有被及时识别、及时预警、及时减速?

这件事,还有两个细节值得注意。

第一个细节,是“辅助”两个字。

几乎所有车企都会在说明书和免责声明里写清楚:这只是辅助驾驶,驾驶人必须随时接管。

可是,在宣传里,我们又常常看到另一套话术:解放双手,长途不累,自动跟车,智能领航。

前面把人往放心里推,后面又在出事时把人往责任里拉。

这就很有意思。

如果它只是辅助,为什么要把它包装得像自动驾驶?

如果它足够智能,为什么在夜间高速、静止障碍物、雨天、匝道、积水这些场景里,又一次次露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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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通报和媒体报道,近一年里,类似事情并不少见。有车辆在雨天开启辅助后突然失控旋转,撞上护栏;有车辆进入匝道后未识别限速,司机接管时反而出现加速,撞上花坛;有新手司机脱手后,系统触发安全机制自动减速停车,随即被后方大货车追尾。(为了防止侵权,隐藏了三次事故的汽车品牌和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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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也一样。

有监管文件披露,某测试车队在几个月内发生多起事故,其中不少发生在红灯、停车标志、低速让行等并不玄妙的场景。还有无人出租车在暴雨积水路段误判可通行,陷在水里一个小时,随后承认软件缺陷并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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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科幻片里的极端场景。

这是日常道路。

第二个细节,是“接管”。

现在很多系统的逻辑是:平时让驾驶人相信它,危险时又要求驾驶人立刻变回全神贯注的司机。

可人不是开关。

一个人双手离开方向盘,注意力从路面转移出去,再被一声提示拉回来,中间需要时间。高速上,几十米、上百米,转眼就没了。

到了那一刻,再说“驾驶人应当接管”,当然没错。

但这句话说得太晚了。

我从来不反对技术进步。

真正让我不安的是,很多技术明明还在学习走路,却已经被市场包装成会跑、会飞、会替你照看生命。

事故之后,责任书上写的是驾驶人分心,是货车违法停车,是某某人负直接责任。可是,那些把“辅助”说成“接近自动”的广告,那些模糊边界的发布会,那些把风险藏在小字里的用户协议,难道就完全干净吗?

一个普通消费者,买车时听到的是智能、安全、轻松;出事后看到的是注意义务、随时接管、后果自负。

这中间的落差,就是问题所在。

所以,我始终认为,智能驾驶最该被监管的,不只是技术参数,还有宣传话术。

不能一边用“自动驾驶”的想象卖车,一边用“辅助驾驶”的定义免责。

不能一边鼓励用户相信系统,一边在事故发生后说用户不该相信系统。

更不能等一家三口已经消失在凌晨高速上,才提醒后来者:请勿脱手,请勿分心,请随时接管。

这样的提醒,太轻了。

也太晚了。

技术当然要发展。

但在人的生命面前,技术不能只讲进度,不讲边界;企业不能只讲卖点,不讲代价;监管不能只等事故报告出来以后,再把责任写进几行文字里。

如果一套系统在关键时刻看不见、刹不住、叫不醒人,那么,它就不应该被讲得那么神。

至少,在今天,它还不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