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六一儿童节,忽然想起小学一年级的一个下午。
那天学校办六一活动,我闯关赢了一些糖。放学路上,自己没忍住,边走边吃。快到家的时候,原本想留给弟弟的糖,已经被我吃得差不多了。
一个六、七岁的孩子,谈不上多坏,也谈不上什么复杂人性,只是嘴馋,只是先顾着自己。
那时候父母都在上班,我放学后,还要去托儿所接弟弟。
可我到托儿所的时候,弟弟一看见我,就跑过来,把他托儿所发的糖果,全都塞到我手里。
那是他攒了一天,舍不得吃,特意留给我的。
那一刻,我嘴里的甜,忽然变涩了。
没有人批评我。
没有人教育我。
没有人说:“你是哥哥,要让着弟弟。”
但我就是在那个瞬间,第一次很清楚地感受到一种东西:羞愧。
这件事过去快30年了,我仍然记得很清楚。
后来我才慢慢明白,很多成长,不是被教出来的,而是被某个具体瞬间唤醒的。
大人讲一百遍“要懂事”,未必有用。
可生活只要安排一个场景,让你看见别人的纯粹,人心里某个地方就会自己动一下。
那一下,比任何说教都有力量。
道家讲“道法自然”。
所谓自然,不是放任,也不是随便,而是万物按照自己的本性流动。
弟弟没有想教育我。
他只是按照一个孩子最朴素的本心,把自己舍不得吃的东西,留给哥哥。
也正因为他没有教育我,所以那件事反而真正教育了我。
越是不刻意,越可能入心。
做律师八、九年,见过很多人和事,我越来越觉得,人心里还是要有一点羞愧感。
羞愧不是自我否定。
羞愧是一个人还能被良知叫停,还能意识到自己做得不够好,还愿意在心里给别人留出一点位置。
一个人最怕的,不是犯错。
而是犯了错以后,心里没有任何震动。
很多事情之所以走到纠纷,未必是因为一开始就多么复杂,而是因为人在某个该停下来的地方,没有停下来。
该感恩的时候,觉得理所当然。
该克制的时候,继续放纵欲望。
该承担的时候,开始找理由。
该看见别人时,眼里只有自己。
法律能处理结果,却很难替一个人完成内在的觉察。
所以,一个人真正的成长,不是越来越会讲道理,而是越来越能在具体事情里看见自己的心。
七岁那年的那颗糖,让我第一次知道:人不能只顾自己。
很多年后,我仍然觉得,这是一个人很重要的底层功课。
六一儿童节,很多人怀念童年的快乐。
我今天想起的,却是童年里那一点羞愧。
它不沉重。
它很清澈。
像那颗糖,入口是甜的,后调是涩的,却让我回味了30年。
也许真正让人长大的,从来不是大道理。
而是某一天,道理变成了一个具体的人、一件具体的事、一个具体的瞬间。
然后,我们看见了自己。
笔者:姚成功律师,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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