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凉山一网友投诉,其于2020年被刑拘过,已由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但户籍地派出所以被其刑拘过为由,拒绝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其质疑派出所行为不合法。6月2日,凉山州政府办工作人员告诉潇湘晨报记者,此事相关单位正在办理,会在限期内回复办理结果。

记者了解到,多地公安部门曾就“刑拘但不起诉人员可否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做了解答,明确这种情况不属于犯罪记录。6月2日,针对这一问题,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不等同于定罪,无特殊情况下应该能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网友投诉派出所不给开证明违法,当地:正在办理

5月27日,该网友在当地问政平台投诉,其曾被刑拘过,但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其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以被刑拘过为由,拒绝出具该证明。其引述了有关规定,质疑派出所行为不合法。其并未说明具体派出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5月29日,凉山州政府办回复表示,已经收悉留言,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会在限期内回复办理结果。6月2日,凉山州政府办工作人员告诉潇湘晨报记者,暂不了解此事详情,他们主要是将该投诉转达,相关单位会在限期内回复的。

多地曾明确:刑拘但不起诉不属于犯罪记录

记者了解到,对于刑拘但不起诉人员可否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多地公安部门曾做了回复。如2022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解读有关规定表示:因涉嫌犯罪被采取拘传、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后未继续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终止侦查的;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不属于犯罪记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北京市公安局有关解读。

又如2023年10月,贵州公安厅回复“检察院相对不起诉能开无犯罪证明吗?”的问题说:按照有关规定“除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有罪外,其他人均为无犯罪记录人员”。公安机关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贵州省公安厅有关回复。

再如四川省凉山州美姑县公安局回复“行政拘留、不起诉、撤销案件能开证明吗?”问题说:可以,上述情形不属于犯罪记录,公安机关正常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例外:案件处于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审理阶段(未结案),暂不予出具,待结案后再申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四川省凉山州美姑县公安局有关回复。

刑拘不等同于定罪,不起诉通常有这几种情形

刑拘过但不起诉,一般是什么情况?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姚志斗律师表示,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其本身仅表明当事人因涉嫌犯罪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并不等同于定罪。

姚志斗表示,刑拘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没有犯罪事实、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等法定不起诉(也叫“绝对不起诉”)的情形;二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酌定不起诉(也叫“相对不起诉”)情形;三是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存疑不起诉。

姚志斗表示,凉山这名网友被刑拘后检察院未起诉,大概率属于上述情形之一。其中法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实质上等同于无罪,酌定不起诉虽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检察院基于情节裁量未提起公诉,在法律效果上同样属于不起诉的范畴。

刑拘不起诉人员,无特殊情况可依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从法律上来看,对于刑拘但不起诉的人员,能否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姚志斗表示,无特殊情况下应该能开具。

姚志斗表示,核心依据是公安部2022年1月12日公布的《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公通字〔2021〕19号)明确:"本规定所称的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姚志斗表示,该规定显示,对于个人查询,未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应当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此外,刑事诉讼法也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意味着案件未经法院审判,当事人依法不应被认定为有罪,自然也不应有犯罪记录。

姚志斗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不起诉有五种类型: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和特殊不起诉,除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在考验期内暂不可开具外,其他所有类型的不起诉,均应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依法应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各地对规定理解和处理不同,但不应有制度性差异

从法律上看,对于刑拘不起诉人员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否存在各地规定不一的情况,即有的地方规定能开,有的规定不能?姚志斗表示,严格来说,法律依据是全国统一的,不存在"有的地方规定能开、有的规定不能开"的制度性差异,但有的地方公安机关在执行中对酌定不起诉的理解和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导致实际结果不尽相同。

如果按规定能开该证明,但有关部门拒绝开,当事人该怎么做?姚志斗表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反映,同时也可以向同级检察、纪检部门申诉控告。

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於广强

报料、维权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搜索“报料”一键直达,或拨打热线0731-85571188;如需内容合作,请拨打政企服务专席18673167389,商务合作联系0731-85572288。